:::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5402

【設備飄移說明】檢送本府辦理「2020花蓮太平洋全國無人機運算思維賽暨亞洲機器人運動競技大賽-東部分區賽」競賽集訓及推廣之設備借用(飄移)辦法一份,請本(109)年度報名參賽學校師生踴躍申請(參賽名單將另行公布),並詳讀內文,請查照。

一、依據 109 年花蓮縣資訊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有效使用及管理無人機及相關配件設備,以達飄移設備資源之充分利用,特訂定無人機設備借用管理辦法(簡稱本辦法)。

三、本辦法配合「2020 花蓮太平洋全國無人機運算思維賽暨亞洲機器人運動競技大賽-東部分區賽」(109 年 10 月 31 日)辦理,提供參賽學校進行教學、訓練、賽前培訓等項目,並自借用日起至競賽結束兩週內(11 月 13 日(五)前)歸還。

四、凡參賽(報名成功)之學校單位欲辦理設備借用,請務必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8 : 00-17 : 00)至北昌小學、玉里國中(玉里科技自造中心)辦理借用(惟仍需事先電洽詢問各中心單位庫存機臺借用情況及確認相關事宜始得前往),填寫設備借用申請表(如附件)並辦理相關手續後,經核准後借出。

五、 Tello edu 無人機及相關配件借用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配合參賽學校進行教學、訓練、賽前培訓等項目辦理借用,並於競賽完竣後兩週內歸還(11 月 13 日(五)前)。
(二)依據 10 月 11 日(日)報名截止後,彙整之競賽參與名單為準,每校以報名成功之隊伍數為借用上限,配給每隊乙架 Tello edu 為基準(其他機體周邊配件等細目依各校實際需求情況借用)。
(三)為確實控管借出之設備,各借用單位應由單一負責人進行資訊設備借用與歸還之程序,確保借用資訊正確及後續設備保管之責任歸屬。
(四)無人機及相關配件設備應依規定之程序操作使用,並善加維護保管。如遇毀損,本單位不負責維修;倘因不當使用造成設備遺失、損壞及故障,致無法正常運作,借用人務必以修復完善為歸還要件,完竣後再行辦理;維修或設備購置所產生之費用由借用人所屬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六、詳情請參閱附件借用辦法。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李大任
公告時間: 2020-10-12 16:04:00
最後修改: 2020-10-13 15:35:00
點閱數: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