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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藉由網路辦理或傳達各項事務時,務請依「國中、小學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實施原則」辦理(詳如附件),並留意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一、如主旨。
二、「國中、小學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實施原則」,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505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16-04-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4-11 10:27:00
點閱數: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