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已填報完畢】為瞭解全縣國中小(含縣立體育中學)現有教職員工使用之公用及個人電腦使用年限情形,請各校依校內實際現況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編號1135)」,詳實填報之。
※為向教育部提報 105 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請學校協助填報。
1.請各校依實際現況,填報「現有教職員工使用之公用及個人電腦」設備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年限情形:
(1)使用未達3年(含)的電腦數。
(2)使用「3年以上即滿4年(含)」的電腦數。
(3)使用「4年以上即滿5年(含)」的電腦數。
(4)使用「5年以上即滿6年(含)」的電腦數。
(5)使用「6年以上」的電腦數。
2.填報時,建請檢核填報數量是否與校內財產帳冊相符。
3.截至 104 年 11 月 20 日 21 : 15 ,已全縣填報完畢,感謝各校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