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104年數位學伴「傑出帶班老師」暨「傑出大學伴」選拔活動,欲參選者請於104年7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參選者申請表函報本府,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40082318 號函辦理。
二、本「傑出帶班老師」選拔活動之參選對象為參與 104 年數位學伴計畫之國民中小學及 DOC 帶班老師,每校/DOC 至多推薦 1 名,並填寫申請表(如附件)、繳交 1 張 2 吋個人照及 2 張帶班老師現場服務照片(檔案大小請提供 1MB 以上的電子檔),請於 104 年 7 月 24 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呂小姐收。
三、選拔方式由教育部邀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組成評審小組,並召開審查會議。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得獎者,頒發教育部「傑出帶班老師」獎狀;得獎者並需參與 104-1 學期期初共識會議,分享帶班服務經驗,過程將全程錄製,做為種子教師訓練之素材,相關得獎事蹟將做為本計畫發展與推廣之宣傳使用,及需協助擔任本計畫教育訓練及種子師資培訓講師。
四、若經當選,發現填寫資料造假,將取消當選資格,並收回頒發獎狀。選拔結果將於 104 年 8 月 31 日公告於教育部數位學伴入口網(
http://103etutor.mo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