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尚未將「資通安全管理系統檢核表」等相關表件送至本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之學校至遲於11月20日前送達,請務必配合以利資料之彙整,謝謝。
一、本案本府業於 101 年 9 月 26 日府教社字第 1010179752 號函諒達在案。
二、前揭公函請各校於 101 年 10 月 20 日前將相關表件送達,惟迄今仍有以下學校尚未辦理。
(一)、國中部分:國風、光復、萬榮、富里及玉里國中。
(二)、國小部分:宜昌、豐裡、大榮、林榮、太巴塱、瑞美、豐濱、春日、學田、萬寧、崇德、水源、萬榮、西林、太平。
三、以上學校如未建置資通安全管理系統者,亦請將 A-3 表格填具後傳真至 8577524 蔡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