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有關教育部調查「國民中小學資訊教學設備與使用狀況」填報,請確實依公文附件範本檔案參考填報,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0 年 6 月 16 日府教社字第 1000103559 號函辦理。(有電子附件)
二、重申,請務必依電子附件範本檔案參考填報,可加快填報速度及準確度。
三、填報網址:
http://teis.moe.gov.tw
四、請注意填報期限為 100 年 6 月 30 日,另於 6 月 27 日尚未有填報進度者,將於 27 日起電話通知或公告之,煩請配合辦理。
五、查尚有 28 校未填報(含國立與私立),請主任看一下老師填報的內容,是否與範本附件"系統操作說明"內容有誤差。(如學校網路是 FTTB 不是 ADSL 也不是 CABLE ;月租費是 36000 元,不是其他數字或國字等)
五、學校轉知填報人員填報時,請印出電子附件給予填報老師照表填寫。
六、其中有一欄位自由軟體曾接受 3 小時教育訓練,去(99)年教網都有請全縣所有老師要辦理 6 小時的校內自由軟體教育訓練,所有老師都有達到,所以請填只有 0 、 1 、 2 位老師之學校或填"有"或"是"的學校,都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