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 年 5G 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辦理。
二、為前揭計畫工作事項於各校落實,推動 5G 及 VR 一體機融入跨校遠距共學,辦理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期間: 114 年 3 月。
(二)辦理地點:本府教育處智慧教育中心附設虛擬攝影棚(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2 樓)暨各 XR 數位共學中心案內學校。
(三)參與對象:本縣教育部「112-113 年 5G 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XR 數位共學中心案內學校師生。
三、檢附實施計畫 1 份供參;請貴校本權責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涉費用請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