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計畫內附件二【競賽規則與注意事項】第 13 點:
(一)原為:
競賽檔案存檔名稱“組別-學校姓名 1-學校姓名 2 ”(副檔名.sb3 請勿變動),例如:
(二)修正為:
競賽檔案存檔名稱“隊伍編號”(副檔名.sb3 請勿變動),已貼在各組隨身碟上;另提供各組“隊伍編號”存在各組隨身碟內的記事本中(“隊伍編號”英文字為組別代號, ○○○為數字),例如:
二、實施計畫內附件二【競賽規則與注意事項】第 14 點:刪除及(指定上傳競賽平台)……及作品上傳平台……。
說明:競賽作答時間結束前,參賽學生僅以作品儲存至隨身碟 (大會提供)內方式繳交給會場工作人員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