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05
極重要
線上填報
為了解家庭教育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等服務之辦理情形,請貴校於113年8月13日(二)下班前線上填報相關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8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32401606 號函暨花蓮縣政府 113 年 5 月 13 日府教終字第 1130090623 號函辦理。
- 依現行本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二條第三項定義:「重大違規事件學生:指違反學校校規達記大過以上處分,並經學校獎懲會議認定者。」請貴校確實填寫113 年 5 月至 7 月辦理情形。
- 經洽教育部承辦窗口表示亦請本縣國(私)立高中(職)學校併同填報。
- 填報網址: https://reurl.cc/qvm8dy ,如有問題請洽本中心陳先生 03-8462860#532 。
再麻煩各校協助填寫,非常感謝。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2
公告時間: 2024-08-06 13:49:00
最後修改: 2024-08-06 13: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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