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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填 檢送「本縣辦理113年度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紀錄表(下稱自評表)」1份,有關第一階段(自我評鑑)之辦理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已經截止囉~麻煩尚未繳交的學校趕緊上傳雲端!

  1.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6 條暨教育部 113 年 1 月 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22404772A 號函辦理。
  2. 本中心辦理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下稱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輔導考核獎勵計畫,為符合實務運作情況,分為學校家庭教育輔導考核第一階段(自我評鑑)及學校家庭教育輔導考核第二階段(成果分享)兩階段辦理,以瞭解本縣學校推動家庭教育工作狀況,並建構家庭教育支援服務網絡,提供學校推展家庭教育之諮詢、輔導等相關資訊,合先敘明。
  3. 承上,本( 113 )年度計有 30 所學校參與學校家庭教育輔導考核第二階段(成果分享),考核結果依成績評定等第,評鑑等第為「丙等」之學校將列入下( 114 )年度複評學校。另附上本年度至 116 年度參與第二階段(成果分享)學校名單供參(附件二)。
  4. 本計畫期程如下
    1. 第一階段(自我評鑑)
      1. 實施對象: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 繳交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2 日(五)止。
      3. 內容:112 學年度( 112 年 8 月至 113 年 7 月)辦理學校家庭教育成果
      4. 辦法
        1. 學校填寫附件一自評表後,請將自評表核章後掃描( PDF )免備文上傳至 Google 雲端硬碟: https://reurl.cc/9vxa6n另檔名請以 113 年度 00 國中(小)家庭教育自評表命名。
        2. 免提供自評表之佐證資料如公文、照片等,請留存學校備查,勿放置雲端或寄至本中心。
        3. 有關指標二揭露個人資料部份,請以圈圈(○○)代替,以達「去識別化」之目的。
    2. 第二階段(成果分享)
      1. 實施對象: 113 年度共計 36 所學校,詳如第二階段學校名單。
      2. 113 年度評鑑等第「丙等」之學校,評鑑成績不列入下( 114 )年度評比,將於第二階段(成果分享)結束後函知評鑑結果(通過或不通過)。
      3. 場次:暫定於 113 年 10 月 14 日(一)、 113 年 10 月 16 日(三)、 113 年 10 月 18 日(五)。
      4. 地點:花蓮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及本縣南區學校辦理。
      5. 第二階段(成果分享)相關事宜將於 9 月份另函通知;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變更時間及地點亦同。

請各校家庭教育業務夥伴注意,感謝。如有問題歡迎致電本中心洽詢。 

稽催學校名單:

文蘭國小、光復國小、靜浦國小、新社國小、瑞穗國小、玉東國中、源城國小、德武國小、大禹國小、卓楓國小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陳奕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2
公告時間: 2024-06-05 15:41:00
最後修改: 2024-07-29 14:58:09
點閱數: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