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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教育部辦理「112年數位學伴計畫」一案,檢送實施計畫一份,請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DOC踴躍申請,詳內文,請查照。

一、因應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DOC 學童學習需求,本案提供申請學校(單位)一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並鼓勵大專校院結合學校之行政、資訊、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與縣(市)政府端協助建構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DOC)之合作輔導機制,強化本計畫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內容及品質;故開放申請及受理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DOC 申請參加「112 年數位學伴計畫」。

二、計畫申請方式:
(一)執行期程: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12 個月( 2 學期)。
(二)申請方式:

1.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止,申請方式詳如實施計畫與【附件 1】。

2.縣(市)政府初審日期為 111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星期一)止,經初審確認後函報教育部。
(三)申請對象:本案申請對象縣屬各級學校 3 至 9 年級在學學童;若申請件數逾本案預算容納範圍,則優先以教育部 111 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為優先。

(四)執行方式:每週 2 次(每次 2 堂課,每堂課 45 分鐘)課後線上課程,由夥伴大學媒合之大學伴與計畫執行學校(單位)之小學伴進行一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提供資訊應用及課後學習諮詢。

(五)注意事項:

1.本案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設定課程內容及需求領域;惟英語及本土語領域除外,另由「雙語數位學伴」申請在案。

2.請欲申請學校(單位)核對既有電腦臺數(含教師用及備用電腦),申請及核定人數均在此範圍內;另請申請學校(單位)確實預估申請學童人數,避免資源浪費及出席率不佳。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若本案有位盡事宜,請逕洽聯絡人:教網中心李大任,電話: 03-8462860#508 , e-mail : juiharry@hlc.edu.tw

主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李大任
連絡電話: 03-8462860@508
公告時間: 2022-10-04 09:12:00
最後修改: 2022-10-13 14:06:36
點閱數: 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