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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111學年度各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居家遠距學習所需4G網卡(SIM卡)申請注意事項,詳內文,請查照。

一、各校於學期間進行正規課程或其他課程(如社團輔導、補救教學、課後照顧...等)中如遇需線上(遠距)教學之情況,應配合主管機關(教育部、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課程開設決策(允許或停止學校開設線上課程)辦理;如需進行線上課程,本府提供居家學習 4G 網卡(SIM 卡)予經濟弱勢學生申請使用。

二、 4G 網卡(SIM 卡)申請注意事項:
(一)經學校認定之經濟弱勢學生且其家中無網路可連線進行居家線上學習,得填寫申請書(如附件)向學校申請免費 4G 網卡(SIM 卡)使用;由學校彙整及檢附佐證資料掃瞄成電子檔案後寄送至承辦人信箱(敘明親領或郵寄):林筱芳小姐, mail : te8060@hlc.edu.tw ,俟審核後領取或發放(一律採寄送至學校或至本處領取)。
(二)經學校認定之非經濟弱勢學生且其家中無網路可連線進行居家線上學習,亦開放填寫申請書(如附件)向學校申請免費 4G 網卡(SIM 卡)使用;由學校彙整資料掃瞄成電子檔案後寄送至承辦人信箱(敘明親領或郵寄):林筱芳小姐, mail : te8060@hlc.edu.tw ,俟審核後領取或發放(一律採寄送至學校或至本處領取)。
(三)申請借用學校須自行記錄 SIM 卡開卡日期(各電信商提供服務之使用期效待領取時告知); SIM 卡使用期滿後將失效無須歸還,如遇故障 SIM 卡亦同(可再重新申請領取)。

三、 4G 網卡(SIM 卡)使用規定:
(一) 4G 網卡(SIM 卡)使用期間,主要提供學生居家線上學習,使用者不得任意轉借他人使用(依電信法規定記名使用),亦不得故意折損、毀棄 SIM 卡。
(二) 居家線上學習期間使用 4G 網卡(SIM 卡),應遵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法、通訊傳播法等法規及各電信系統商相關規定。
(三) 居家線上學習使用網際網路期間,應遵守本部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國際網際網路規範等相關規定。
(四) 居家線上學習使用網際網路期間,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及智慧財產權法相關法令之規定。
(五) 遇有特殊狀況,受理單位(學校教育行政所屬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學生)及監護人(法定代理人)配合辦理各相關必要事宜。
(六) 免費 4G 網卡(SIM 卡)自插入後直接開通啟用或依電信系統商啟用程序辦理啟用(未使用請勿開封插卡),期滿失效,如有延期使用需重新申請。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李大任
連絡電話: 03-8462860#508
公告時間: 2022-09-05 11:20:00
最後修改: 2022-09-08 14:26:00
點閱數: 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