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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郭明宏的所有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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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維高中107學年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師甄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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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本校教育人員任用條列、教師甄選辦法辦理。二、甄選科別：電機電子、觀光餐飲、資源教室輔導員、特教輔導教師。三、甄選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24 日(星期二)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科系合格教師為優先或本學系所及相關系所畢業者且具有相關證照者。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7 年 07 月 23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八、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description>
        <pubDate>Wed, 18 Jul 2018 09:3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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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7學年第一學期教師甄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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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本校教育人員任用條列、教師甄選辦法辦理。二、甄選科別：數學、物理、化學、電機電子、觀光餐飲(餐服)、健康護理              資源教室輔導員、特教輔導教師三、甄選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03 日(星期二)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科系合格教師為優先或本學系所及相關系所畢業者且具有相關證照者。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Mon, 25 Jun 2018 01:35: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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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四維高中106學年第二學期教師甄選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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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甄選日期：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星期四)依通知報到複試。二、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三、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四、甄選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 http://www.swsh.hl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7 年 02 月 0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六、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七、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　﹝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列繳驗表件：        １、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        ２、備審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料。        ３、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        ４、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履歷表）。        ５、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６、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７、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        ８、免報名費。　﹝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不退還。八、甄選採二階段方式：  ﹝一﹞初審：審核自傳及上述備審資料。審核通過後，訂於民國 107 年 02 月 07 日（星期三）下午 16:00 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複試(未通過者，恕不另通知)。﹝二﹞複試：採試教、口試及實作方式進行(預訂 02/08 日，週四)。試教內容及實作內容：各科試教內容於複試通知時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九、甄選成績計算方式：	共同科目：初審(備審資料)、試教 60％、口試(面試)40％。	專業類科：初審(備審資料)、試教 50％、口試(面試)20％及實作 30％。十、甄選完成，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預訂於民國 107 年 02 月 13 日(星期二)上午 12 時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並電話通知。錄取教師請於民國 107 年 02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08 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視同自願棄權，並由備取教師遞補。十一、錄取教師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於應聘時須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十二、錄取教師如逾期未應聘或有前項情形不予聘任者，喪失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教師中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十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頁公佈欄。</description>
        <pubDate>Tue, 30 Jan 2018 04:0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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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63897;縣四維高級中學 105 學&#63886;第一學期教師甄選</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teacher%26id%3D9517</link>
        <description>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amp;#63897;縣四維高級中學 105 學&amp;#63886;第一學期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甄試作業:106 &amp;#63886;01 月 05 日一、 依據：本校教育人員任用條&amp;#63900;、教師甄選辦法辦&amp;#63972;。二、 甄選科別：        &amp;#63849;學 ： 1 名。        化學： 1 名。        觀光餐飲學程(餐服)： 1 名。        觀光餐飲學程(中餐)： 1 名。        專業輔導： 1 名。三、甄選日期：民國 106 &amp;#63886;01 月 24 日(星期三)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amp;#63897;市中山&amp;#63799;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amp;#63868;者。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amp;#63925;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4 、具有該&amp;#63952;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amp;#63953;、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amp;#64008;下載。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6 &amp;#63886;01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八、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九、報名手續：﹝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amp;#63900;繳驗表件：１、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２、備審資&amp;#63934;：&amp;#63967;&amp;#63884;表、最高學&amp;#63884;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amp;#63934;。３、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４、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amp;#63967;&amp;#63884;表）。５、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６、大學以上學&amp;#63884;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７、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８、免報名費。﹝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amp;#63847;退還。十、甄選採二階段方式：﹝一﹞初審：審核自傳及上述備審資&amp;#63934;。審核通過後，訂於民國 106 &amp;#63886;01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8:00 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複試(未通過者，恕&amp;#63847;另通知)。﹝二﹞複試：採試教、口試及實作方式進&amp;#64008;(預訂 01/24 日，週二)。試教內容及實作內容：各科試教內容於複試通知時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十一、甄選成績計算方式：&amp;#61548; 共同科目：初審(備審資&amp;#63934;)、試教 60％、口試(面試)40％。&amp;#61548; 專業&amp;#63952;科：初審(備審資&amp;#63934;)、試教 50％、口試(面試)20％及實作 30％。十二、甄選完成，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預訂於民國 106 &amp;#63886;01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12 時公告&amp;#63807;取名單於本校網頁並電話通知。&amp;#63807;取教師請於民國 106 &amp;#63886;02 月 0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視同自願棄權，並由備取教師遞補。十三、&amp;#63807;取教師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amp;#63991;學校現職人員，於應聘時須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amp;#63978;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amp;#63847;予聘任。十四、&amp;#63807;取教師如逾期未應聘或有前項情形&amp;#63847;予聘任者，喪失其&amp;#63807;取資格，並由備取教師中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或&amp;#63847;可抗&amp;#63882;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amp;#63745;，悉公佈於本校網頁公佈&amp;#63773;。十&amp;#63953;、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amp;#63912;辦&amp;#63972;。</description>
        <pubDate>Sun, 08 Jan 2017 12:1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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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第四次教師甄試</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teacher%26id%3D9807</link>
        <description>一、甄選科別：數學 3 名、化學 1 名、歷史 1 名、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 1 名、觀光餐飲(餐服)2 名、特教輔導教師 1 名。二、甄選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12 日(星期五)依通知報到複試。三、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四、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五、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5 年 08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七、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八、報名手續請詳閱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Mon, 01 Aug 2016 08:2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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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私立四維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第三梯次教師甄選簡章</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teacher%26id%3D9904</link>
        <description>1.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2.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列繳驗表件：  (1)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  (2)備審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料。  (3)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  (4)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履歷表）。  (5)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6)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7)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  (8)免報名費。3.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不退還。4.詳細報名訊息請點選參考徵選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Tue, 19 Jul 2016 05:3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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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私立四維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第二次教師甄選簡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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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本校教育人員任用條列、教師甄選辦法辦理。二、甄選科別：數學、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觀光餐飲學程(餐服)、資處科(設計)、日語、體育、專業輔導教師等 10 名(如附件)三、甄選日期：民國 105 年 07 月 14 日(星期三)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5 年 07 月 08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八、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九、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　﹝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列繳驗表件：        １、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        ２、備審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料。        ３、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        ４、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履歷表）。        ５、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６、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７、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        ８、免報名費。　﹝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不退還。十、甄選採二階段方式：  ﹝一﹞初審：審核自傳及上述備審資料。審核通過後，訂於民國 105 年 07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8:00 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複試(未通過者，恕不另通知)。﹝二﹞複試：採試教、口試及實作方式進行(預訂 07/14 日，週四)。試教內容及實作內容：1.各科試教內容於複試通知時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2.電機科試教內容為室內(工業)配線。3.專業輔導教師：試教含口試 15 分鐘、個案諮商演練 15 分鐘，試教以輔導諮商實務為原則，口試內容包含學經歷、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行政管理等。十一、甄選成績計算方式：&amp;#61548;共同科目：初審(備審資料)、試教 60％、口試(面試)40％。&amp;#61548;專業類科：初審(備審資料)、試教 50％、口試(面試)20％及實作 30％。十二、甄選完成，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預訂於民國 105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2 時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並電話通知。錄取教師請於民國 105 年 08 月 01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視同自願棄權，並由備取教師遞補。十三、錄取教師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於應聘時須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十四、錄取教師如逾期未應聘或有前項情形不予聘任者，喪失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教師中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頁公佈欄。十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Tue, 28 Jun 2016 11:1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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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私立四維高中105學年度第一次教師甄選簡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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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甄試作業:105 年 05 月 25 日一、	依據：本校教育人員任用條列、教師甄選辦法辦理。二、	甄選科別：數學(2)、歷史(1)、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2)、特教輔導教師(1)、專業輔導教師(1)。三、甄選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14 日(星期二)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5 年 06 月 07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止。八、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九、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　﹝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列繳驗表件：        １、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        ２、備審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料。        ３、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        ４、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履歷表）。        ５、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６、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７、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        ８、免報名費。　﹝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不退還。十、甄選採二階段方式：  ﹝一﹞初審：審核自傳及上述備審資料。審核通過後，訂於民國 105 年 06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8:00 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並電話通知複試(未通過者，恕不另通知)。﹝二﹞複試：採試教、口試及實作方式進行(預訂 06/14 日，週二)。試教內容及實作內容：1.	數學、歷史科試教內容另行公布。2.	電機科試教內容為室內(工業)配線。3.	專業輔導教師：試教含口試 15 分鐘、個案諮商演練 15 分鐘，試教以輔導諮商實務為原則，口試內容包含學經歷、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行政管理等。4.	特教輔導教師：（分散式特教班）教學內容請自行模擬情境設計一份教案進行試教（教案主題： 1.職業教育 2.學習策略 3.社會技巧 4.情意課程 5.輔具科技應用）。十一、甄選成績計算方式：&amp;#61548;	共同科目：初審(備審資料)、試教 60％、口試(面試)40％。&amp;#61548;	專業類科：初審(備審資料)、試教 50％、口試(面試)20％及實作 30％。十二、甄選完成，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預訂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2 時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並電話通知。錄取教師請於民國 105 年 07 月 01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視同自願棄權，並由備取教師遞補。十三、錄取教師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於應聘時須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十四、錄取教師如逾期未應聘或有前項情形不予聘任者，喪失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教師中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頁公佈欄。十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Fri, 27 May 2016 04:5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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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63897;縣四維高級中學104學&#63886;&#64001;第二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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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依據：本校教師甄選辦法辦&amp;#63972;、教育人員任用條&amp;#63900;。二、甄選科別：1 、一般科目：專業輔導教師 1 名、特教輔導教師 1 名。2 、專業&amp;#63952;科：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 2 名。三、甄選日期：民國 105 &amp;#63886;02 月 24 日(星期三)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amp;#63897;市中山&amp;#63799;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amp;#63868;者。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amp;#63925;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4 、具有該&amp;#63952;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amp;#63953;、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amp;#64008;下載。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5 &amp;#63886;02 月 20 日（星期&amp;#63953;）下午 4 時止。八、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九、報名手續：﹝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amp;#63900;繳驗表件：１、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２、備審資&amp;#63934;：&amp;#63967;&amp;#63884;表、最高學&amp;#63884;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amp;#63934;。３、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４、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amp;#63967;&amp;#63884;表）。５、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６、大學以上學&amp;#63884;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７、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８、免報名費。﹝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amp;#63847;退還。</description>
        <pubDate>Sat, 06 Feb 2016 03:0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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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甄選簡章</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teacher%26id%3D839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校教師甄選辦法辦理、教育人員任用條列二、甄選科別：1 、一般科目：專業輔導教師 1 名、特教輔導教師 1 名。2 、專業類科：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 2 名。三、甄選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27 日(星期三)依通知報到複試。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Fri, 15 Jan 2016 03:5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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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4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teacher%26id%3D8504</link>
        <description>一、甄選科別：1 、一般科目：專業輔導教師 1 名。2 、專業類科：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 1 名。二、甄選日期：民國 10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依通知報到複試。三、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２００號）。四、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六、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七、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　﹝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列繳驗表件：        １、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        ２、備審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料。        ３、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        ４、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履歷表）。        ５、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６、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７、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        ８、免報名費。　﹝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不退還。十、甄選採二階段方式詳如甄選簡章內容(如附件)。十一、甄試作業承辦人：人事室 郭明宏 組長，行動 0919-031235(tea96@ms2.swsh.hlc.edu.tw)。</description>
        <pubDate>Sun, 08 Nov 2015 12:2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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