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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蘇文忻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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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自115年6月15日起至115年6月25日止，請有服務需求之學校於申請期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申請，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76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花蓮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二、本次開放國中、小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包含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聽能管理、社會工作及定向行動等，請各校有服務需求者務必於申請期程內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amp;nbsp 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以確認學生需求。三、新申請案件請相關人員填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申請表】，將電子檔案( 核章後 pdf 掃描檔)逕寄至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承辦人信箱(kaijie_0901@hlc.edu.tw)，紙本原校留存，並請依下列申請服務類別說明辦理：(一)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申請表。(二)心理治療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學校已介入之輔導機制及紀錄，如：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特推會會議、校內輔導、情緒行為巡迴輔導服務紀錄等。(三)社會工作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學校已介入之輔導措施，如：特推會會議、校內輔導、校安通報、社會處通報紀錄等。(四)聽能管理或定向行動服務須請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填寫初評建議，若學校尚無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服務者，請逕洽身心障礙特教資源中心(03-8547145 分機 102)推廣服務組組長林倩如老師提出申請表填寫需求。(五)有關「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申請表」之內容，請依學生現況能力以質性描述方式詳述專業團隊介入需求原因，以利專業團隊人員審查。(六)請務必確認普通班級教師、特教老師、承辦人員、校長等相關人員皆核章完畢，並於6 月 25 日前完成線上申請和申請表資料繳交。(七)電子郵件主旨及申請表電子檔案檔名請以以下格式書寫： OO 學校-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專業團隊申請-OOO(學生姓名)。(八)半年內鑑輔會核定通過之專業團隊服務，不須繳交紙本申請表，僅需至通報網進行申請。四、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曾凱婕組長，聯絡電話：(03)8881567 分機 12 ，電子信箱： kaijie_0901@hlc.edu.tw 。</description>
        <pubDate>Wed, 03 Jun 2026 09:14:2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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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之「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之115年度第四次視訊研習實施計畫暨第五、六次混成研習實施計畫各乙份，敬請轉知相關單位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57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5 年 5 月 26 日北教大特字第 1150670065 號函辦理。二、研習資訊(一)第四次視訊研習1.時間： 115 年 7 月 4 日(星期六)08:50 至 16:402.上午主題：特殊幼兒教學輔導實務研討(3 小時)3.下午主題：巡迴輔導實務與個案研討(3 小時)4.報名期間： 115 年 6 月 3 日起，額滿截止。(二)第五次實體混成研習1.時間： 115 年 7 月 18 日(星期六)08:50 至 16:402.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平面會議室3.主題：幼兒園課程教學通用設計與調整(6 小時)4.報名期間： 115 年 6 月 9 日起，額滿截止。(三)第六次實體混成研習1.時間： 115 年 7 月 19 日(星期日)08:50 至 16:402.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平面會議室3.主題：個別化教學設計與實施(6 小時)4.報名期間： 115 年 6 月 9 日起，額滿截止。5.須先修「幼兒園課程教學通用設計與調整」。(四)報名方式：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請留意混成研習之實體與視訊研習為不同報名頁面。三、參與研習者，依據出席相關紀錄，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核發研習時數。四、其他相關資訊請詳見簡章。&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Thu, 28 May 2026 01:48:5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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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轉知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辦理「聽障教育期刊第25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徵稿，請公告周知並鼓勵師生或相關專業人員踴躍投稿，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50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5 月 25 日北市教特字第 1153066674 號函辦理。二、旨揭期刊提供參與聽障教育之相關專業人員、行政人員及教師，分享專業知識及教育經驗之管道，亦提供聽覺障礙學生及社會人士展現其藝文創作（文章、繪畫等藝術作品）之機會。三、徵稿資訊(一)徵稿對象：聽覺障礙特殊教育學生及聽障人士優秀藝文作品、全國公私立學前至高中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學生及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二)投稿方式：以電子郵件投稿，郵件標題請註明「投稿聽障育期刊第 25 期—作者姓名」，並於信件內附「投稿基本資料表」及「稿件作品」，寄送至信箱： rchi.tp.edu@gmail.com 。四、檢附「聽障教育期刊第 25 期徵稿說明」及「聽障教育期刊第 25 期投稿者基本資料表」各 1 份，徵稿主題及相關注意事項詳附件說明，訊息亦公告於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www.tmd.tp.edu.tw/nss/s/rchi/index  ）。五、如有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聽障教育資源中心資源發展組力靜搖組長，聯絡電話： 02-25924446 分機 602 。</description>
        <pubDate>Tue, 26 May 2026 03:41:26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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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有關社會處補助社團法人花蓮縣持修積善協會辦理花蓮縣政府115年度「 尊重差異，促進共融 」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教育訓練，惠請至少推派1名同仁公假參訓，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65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4 月 15 日府社福字第 1150066500B 號書函辦理。二、旨揭課程係為了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意涵及核心概念，並有易讀概念認知暨實作工作坊實務操作，適合勞政、衛政、教育及社政等專業服務提供者參訓，以提升工作技巧，避免因不了解而產生歧視情形。三、本次共開設 CRPD 教育訓練及易讀工作坊計 3 堂課程，其中 CRPD 教育訓練分北區及中區場次辦理，報名資訊詳如簡章(https://forms.gle/HwDKGZjoZPwFLJxz6 。</description>
        <pubDate>Mon, 18 May 2026 09:02:0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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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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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催繳】有關花蓮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團隊鐘點費、勞保相關經費，請尚未繳交之學校儘速繳交結報表及繳款書影本(無則免付)。</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5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114年10月3日府教特字第1140197531號函辦理。二、請尚未繳交經費結報表之學校，於05月08日前盡速繳交辦理核銷，謝謝。&amp;nbsp;幼兒園：明德幼兒園、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職場互助敎保服務中心、培德幼兒園、瑞穗鄉立幼兒園、鳳林鎮立幼兒園&amp;nbsp;國小：中城國小、瑞穗國小、長良國小、 春日國小、南華國小、文蘭國小、富世國小、中華國小、明廉國小、明義國小、東華大學附設實小、新城國小、見晴國小、志學國小、豐山國小&amp;nbsp;國中：慈濟大學附中(國中部)、鳳林國中</description>
        <pubDate>Mon, 04 May 2026 09:46:2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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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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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機構）辦理「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輔導」、「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及「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48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教署 115 年 4 月 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833 號函辦理。二、旨揭各項補助申請注意事項如下：(一)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輔導：	參與對象：設有集中式特教班之公立幼兒園。	申請方式：由各園之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合作規劃，自國教署「教保服務機構融合教育輔導人才庫」（以下簡稱輔導人才庫）邀請輔導人員，與輔導人員充分討論後，提報申請。	輔導方式：每園每學年至少輔導 6 次，每次至少 3 小時，可採入班觀察、個案討論、小組或團體討論等方式進行。	補助項目及基準，請依「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身障要點）第 3 點附表 3「學前教育階段補助」項次 11 有關「公立幼兒園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輔導」規定編列。(二)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	參與對象：機構（包含幼兒園、社區（部落/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普通班有招收身心障礙幼生或疑似身心障礙幼生者。	申請方式：由各機構自本署輔導人才庫邀請輔導人員，與輔導人員充分討論後提報申請。	輔導方式：由輔導人員採多元方式進行，每機構每學年至少輔導 6 次，每次至少 3 小時，至多 6 小時；每月至多以輔導 1 次原則。	補助項目及基準，請依身障要點第 3 點附表 3「學前教育階段補助」項次 11 有關「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規定編列：(1)輔導經費（含輔導人員鐘點費、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交通費、住宿費、代課費、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及雜支），補助基準如下：甲、一般地區：採單一輔導人員進行輔導者，每機構每學年最高核予新臺幣（以下同） 6 萬元；採 2 位輔導人員共同輔導者，每機構每學年最高核予 8 萬元。乙、離島、原住民及偏遠地區：採單一輔導人員進行輔導者，每機構每學年最高核予 10 萬元；採 2 位輔導人員共同輔導者，每機構每學年最高核予 12 萬元。(2)教材教具費：每機構最高核予 3 萬元。(3)視、聽障相關專業人員：輔導歷程中有需上開專業人員到機構參與協作、給予諮詢或指導之需求者，得支應相關費用，每機構最高核予 1 萬 5,000 元。(三)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參與人員：學前階段特殊教育教師、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	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同機構及學校內、跨機構（校）或跨專業社群，社群成員應至少 3 人，並推舉 1 位成員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社群召集人所屬服務單位申請；另社群召集人應由學前階段特殊教育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擔任。	社群活動每學年至少運作 6 次，每次至少 1 小時，且應於教保活動課程以外時間辦理。其運作目的應與融合教育教學之專業知能相關，並得以線上或實體之多元形式辦理，如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與案例探討等。	補助基準：每一社群依組成方式核予補助。同機構（校）內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 2 萬元；跨機構（校）或跨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 3 萬元。三、請各公、私立幼兒園及社區/部落/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視需求申請上開各項補助，以提供必要協助，依申請項目填具 各該表件，並於 115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前報本府教育處審查。四、國教署預定於 115 年 4 月 13 日辦理申請說明會（本府 115 年 3 月 23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50251 號函諒達），說明簡報將於申請說明會後公告於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s://reurl.cc/oRdg0q  ）供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Thu, 09 Apr 2026 08:50:2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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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臺灣銀行信託部受託公益信託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以下簡稱旨案公益信託)與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王詹樣基金會)共同主辦之「共融共學、攜手前行」早療觀摩研討會簡章，敬邀有關早期療育及學前教育人員免費報名參加，敬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32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灣銀行信託部 115 年 3 月 26 日信託二字第 11500030477 號函辦理。二、為促進早期療育與學前教育領域之專業交流與發展，台塑企業暨旨案公益信託與王詹樣基金會，謹訂於 2026 年 5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假長庚國際會議中心（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 7 號）共同舉辦旨揭研討會。三、本次研討會特別邀請「台塑企業-傅爾布萊特獎助學金」獲獎者分享其在美國的研究成果，並將深入探討學前融合教育的前瞻議題與實務策略，詳細議程請參閱附件。四、報名方式如下：(一)現場參加（名額 210 位，提供繼續教育積分證明）：請至王詹樣基金會網站「早療交流平台」註冊「專業會員」，並於「活動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二)線上參加（提供線上參加時數證明）：請至王詹樣基金會網站「早療交流平台」註冊「一般會員」，並於官網「基金會消息」，點選連結並填寫 ACCUPASS 線上報名表。五、活動洽詢資訊(一)聯絡電話： 02-27122211＃6979 、 7590(二)電子郵件： wjy.org@gmail.com(三)LINE 官方社群:王詹樣基金會早療研討會六、檢附研討會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Tue, 31 Mar 2026 09:02:24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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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接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 理「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之 115年度第三次視訊研習、第四次混成研習實施計畫各乙份，請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25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5 年 3 月 25 日北教大特字第 1150670037 號函辦理。二、研習資訊(一)第三次視訊研習	時間： 115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08:50 至 16:40	上午主題：跨專業合作(3 小時)	下午主題：轉銜輔導與服務(3 小時)	報名期間： 115 年 4 月 2 日起，額滿截止(二)第四次混成研習	時間： 115 年 5 月 23 日(星期六)08:50 至 16:40	地點：國立屏東大學屏商校區教學二館紅廳	上午主題：特殊幼兒健康照護(3 小時)	下午主題：適應體育於幼兒園課程的實施(3 小時)	報名期間： 115 年 4 月 6 日起，額滿截止。(三)報名方式：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請留意混成研習之實體與視訊研習為不同報名頁面。三、參與本研習者，依據出席相關紀錄，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核發研習時數各主題至多 3 小時。四、其他相關資訊詳見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Fri, 27 Mar 2026 06:43:2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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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有關115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輔導計畫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10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642 號函辦理。二、為協助 115 學年度有意願參與「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輔導」、「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及「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教保服務機構（包含幼兒園、社區（部落/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輔導人員瞭解上開補助之內涵及執行方式等，國教署預定於 115 年 4 月 13 日辦理申請說明會（線上視訊，詳如案附實施計畫），請機構視需求參與。三、申請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一)辦理時間： 115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以線上視訊會議方式辦理(連結於活動前 2 日提供)。(二)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bN1rnM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7 日止。(四)錄取公告： 115 年 4 月 10 日下午 6 時於 https://reurl.cc/7b68X5  公告錄取名單。&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Mon, 23 Mar 2026 00:11:46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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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為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請有意申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115年3月13日前函報本府憑辦，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450</link>
        <description>1.依據教育部國民學前教育署 114 年 9 月 1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2891 號函及「花蓮縣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實施計畫 」辦理。2.請依實際開辦班級數申請 114 學年度補助經費，補助原則每班每學年度（含寒暑假）核定 400 節為上限（每學期各 200 節 ），經費計算基準如下：	上班時間以每節新臺幣（以下同） 336 元，下 班時間（含寒暑假）每節 400 元計算，每班每學年上下班時間（含寒暑假）合計核定以 400 節為上限。	行政費每班 7,000 元。	冷氣費：每臺冷氣每小時耗電量以 2.5 度計，每度電以 2.82 元設算【下班節數×50%(冷氣使用月份 5-10 月， 6 個月)×2.5 度×2.82 元×2 臺冷氣】。	有意開辦之學校所需節數及人力如超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一致性補助原則，本府將另案審查核定。3.各校申請辦理旨揭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不宜委託補 習班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並請於 10 月 1 日前檢附實施計畫(含實施辦法、實施期程、開辦班級數、排課課表)、經費概算表、參加人員名冊、教師助理員申請經費概算表(無則免付)函報本府，逾期者視同放棄申請。4.為維護兒童權益與安全，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81 條之 1 各項規定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不適任人員認定 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聘任服務人員。</description>
        <pubDate>Tue, 24 Feb 2026 08:06:1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450</guid>
    </item>
        <item>
        <title>為衛生福利部轉知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條約專要文件及附件，業於114年12月發布並公告於CRPD資訊網，請廣為宣傳周知，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3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10277 號函辦理。二、依 CRPD 第 36 條第 4 項規定：「締約國應對國內公眾廣泛提供本國報告，並便利獲得有關該等報告之意見與一般性建議」，爰請協助廣為周知，以利公眾透過多元管道共同閱讀報告成果。三、旨揭 CRPD 資訊網網址為： https://gov.tw/ZhY  。</description>
        <pubDate>Thu, 12 Feb 2026 00:25:56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33</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之115年「專業服務分享暨早療知能研習課程」及「早期療育實務工作坊」報名簡章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0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10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0014488 號函辦理。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教保服務人員增進早期療育專業知能，爰與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旨揭研習課程及工作坊，請踴躍報名參加。三、各場次研習課程及工作坊之辦理地點、報名方式及活動內容等資訊詳如簡章，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發組呂小姐（ 02-27052588 轉 18)。四、檢附「專業服務分享暨早療知能研習課程」及「早期療育實務工作坊」報名簡章各 1 份。&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Feb 2026 03:38:42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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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12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2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283 號函辦理。二、請優先鼓勵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之人員參與，俾相關人員取得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知能研習時數，以符合特殊教育法第 7 條相關規定。三、為使實施計畫內容符應實際需求，爰修訂該實施計畫，修訂重點內容摘述如下：(一)參與對象：納入「教保服務機構（學校）依法進用且按月支薪之現職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二)提交資料審查期間： 115 年度第一次提交期間調整為「6 月 1 日至 6 月 31 日」。(三)因應課程主題名稱變動，更新相關表件如下：1.學前特殊教育知能指定研習主題與時數（附件 1 ）。2.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總修課時數自我檢核表（附件 3 ）。(四)另因應線上課程更新情形，調修「得納入本計畫修課時數採計之線上課程清單」（附件 2 ）。四、檢附修訂之「114 至 116 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1 份。</description>
        <pubDate>Tue, 03 Feb 2026 00:33:5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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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有關本縣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學作業，自115年2月2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受理申請，請各園(單位)轉知並協助有需求之幼兒家長依說明申請，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046</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業於 115 年 1 月 30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23404 號函諒達在案。二、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學辦法。三、申請對象：(一)係指設籍本縣當年度滿 6 歲應受國民教育之身心障礙國民，且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同意者：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2.由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以下簡稱聯合評估中心）開立之發展遲緩證明者。3.其他具有特殊教育需求者。(二)申請暫緩入學之學生家長，應參加本府辦理之暫緩入學說明會。四、申請方式及時間：由身心障礙適齡國民之父母或監護人，向幼兒設籍國小學區學校提出，學校初審合格後，於115 年 2 月 28 日前將申請表件送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憑辦，經本縣鑑輔會鑑定確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五、申請應檢附文件：(一)申請表。(二)暫緩入學輔導計畫（應確實記錄有暫緩入學之需求及教育計畫或醫療計畫）。(三)身心障礙證明或聯合評估中心開立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影本或鑑輔會核發之鑑定文號。(四)戶口名簿影本。六、暫緩入學之核定應符合下列情形：(一)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轉銜服務內容中有載明暫緩入學需求紀錄者。(二)暫緩入學輔導計畫須填寫完整，並有適當之教育場所。七、暫緩入學申請詳情請務必參閱附件檔案中之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學辦法，此外，相關申請表件亦請於附件檔案自行下載運用之。※請有意申請暫緩入學的老師留意本次需同時準備「暫緩入學」及「跨階段鑑定安置」</description>
        <pubDate>Fri, 30 Jan 2026 00:27:1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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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停止補件】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專業團隊申請資料未繳交名單</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86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府教特字第 1140258769 號函辦理。二、【申請資料催繳名單】以下學校請盡速於「115 年 01 月 29 日(四)中午 12 點前」將申請表電子檔（核章後 pdf 掃描檔）寄送至【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承辦人信箱： kaijie_ 0901@hlc.edu.tw】，紙本原校留存，若未於時間內補件，請於下一梯次提出申請。若有任何問題，請致電中心承辦人曾組長，連絡電話： 03-8881567 分機 12 。三、詳細名單如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Thu, 29 Jan 2026 07:06:4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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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114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核定通過彙整表1 份，請於115年1月23日前檢具領款收據辦理請款作業，並依說明辦理相關事宜，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60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1656 號函及 114 年 12 月 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0125914A 函辦理。二、請依以下說明於 3 月 6 日前檢具相關資料送府辦理核銷事宜：(一)私立幼兒園：經費收支結報表 1 式 2 份。(二)社會褔利機構：成果報告 1 份及實際收支明細表 1 式 2 份。三、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用途為經常門，故「獎助招收單位經費」用於購置單價金額未滿新臺幣 1 萬元，提供身心障礙幼兒使用之教材教具、消耗性教學用品，以及維修損壞或增購特教教學設備、教學輔具等支出，請於採購時注意，以利核銷作業；另購置用品之原始憑證正本，請幼兒園及機構自行依會計法妥善保存。</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Jan 2026 09:06:2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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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60317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372</link>
        <description>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3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603176D 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雲小姐，電話：（ 02 ） 7736-7875 。</description>
        <pubDate>Mon, 05 Jan 2026 00:37:36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372</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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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本府辦理「跨局處身心障礙學生需求聯合座談會」，請貴校轉知並鼓勵家長參與，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34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花蓮縣跨局處身心障礙學生需求聯合座談會實施計畫」辦理。二、辦理目的為因應身心障礙學生於家庭、醫療及教育等面向之相關需求，透過跨局處之溝通與交流，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與本府各相關局處之溝通管道，以利整合資源與提供適切支持。三、座談會相關資訊，說明如下(一)參加對象：1.本縣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2.本縣辦理有關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業務單位。3.相關局處(教育處、社會處、衛生局)業務承辦人。(二)日期與時間： 115 年 1 月 18 日(日)&amp;nbsp;，上午 9 時至 12 時。(三)地點：鳳林國小活動中心。四、報名時間及連結：(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14 日(三)(二)家長報名連結： https://www.beclass.com/rid=305025e6953905054b11 (三)教師及相關人員請由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study-info?id=602097 進行線上報名，參與研習之學員依實際報參與場次核發研習時數。五、檢附實施計畫 1 份，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聯絡電話： 8462860#250 ）</description>
        <pubDate>Fri, 02 Jan 2026 09:54:2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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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4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12日(一)止，請有服務需求之學校於申請期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申請，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28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二、本次開放國中、小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包含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聽能管理、社會工作及定向行動等，請各校有服務需求者務必於申請期程內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 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以確認學生需求。三、新申請案件請相關人員填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申請表」，將電子檔案(核章後 pdf 掃描檔)逕寄至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承辦人信箱(kaijie_0901@hlc.edu.tw)，紙本原校留存，並請依下列申請服務類別說明辦理：(一)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申請表。(二)心理治療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學校已介入之輔導機制及紀錄，如：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特推會會議、校內輔導、情緒行為巡迴輔導服務紀錄等。(三)社會工作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學校已介入之輔導措施，如：特推會會議、校內輔導、校安通報、社會處通報紀錄等。(四)聽能管理或定向行動服務須請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填寫初評建議，若學校尚無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服務者，請逕洽身心障礙特教資源中心(03-8547145 分機 102)推廣服務組組長林倩如老師提出申請表填寫需求。(五)有關「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申請表」之內容，請依學生現況能力以質性描述方式詳述專業團隊介入需求原因，以利專業團隊人員審查。(六)請務必確認普通班級教師、特教老師、承辦人員、校長等相關人員皆核章完畢。(七)電子郵件主旨及申請表電子檔案檔名請以以下格式書寫： OO 學校-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專業團隊申請-OOO(學生姓名)。(八)半年內鑑輔會核定通過之專業團隊服務，不須繳交紙本申請表，僅需至通報網進行申請。四、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曾凱婕 組長，聯絡電話：(03)8881567 分機 12 ，電子信箱： kaijie_ 0901@hlc.edu.tw 。&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Tue, 30 Dec 2025 03:03:0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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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接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之115年度第一次視訊研習實施計畫乙份，請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21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4 年 12 月 22 日北教大特字第 1140670157 號函辦理。二、研習資訊(一)研習時間： 115 年 1 月 31 日(星期六)08:50 至 16:40(二)上午主題：特殊幼兒健康照護(3 小時)(三)下午主題：適應體育於幼兒園課程的實施(3 小時)(四)報名方式： 115 年 1 月 5 日起至 1 月 19 日止，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額滿截止。三、本次研習為視訊研習，上、下午主題分開至不同頁面報名。四、參與本研習者，依據參與情形，於全國特教資訊網核發研習時數各主題至多 3 小時。五、其他相關資訊詳見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Dec 2025 05:56:16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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