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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盧宣穎的所有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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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113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證書，請各校協助轉知相關訊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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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二、職前訓練證書第一階段審核結果，請參考處務公告112886。三、職前訓練證書第二階段審核結果，請參考處務公告115256。四、請各校特教承辦人或相關人員，協助轉知通過職前訓練之助理員。五、職前訓練證書領取領取地點：花蓮縣教育處特幼科。(領取前建議致電 03-8462860 詢問，謝謝!)領取時間：請各校派員於&amp;nbsp;114 年&amp;nbsp;4 月&amp;nbsp;30 日前&amp;nbsp;領取。(若無法於期限內領取，不負保管責任，謝謝!)六、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盧組長，聯絡電話：(03)8881567&amp;nbsp;分機&amp;nbsp;12&amp;nbsp;，電子信箱：&amp;nbsp;sherry8662@hlc.edu.tw&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Wed, 12 Mar 2025 08:52:2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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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花蓮縣113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證書-第二階段審核結果，請各校協助轉知相關訊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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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二、花蓮縣 113 學年度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研習認定原則1. 實體課程至少 18 小時、線上課程至少 18 小時。2. 實體課程採認由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與助理員職前訓練」相關之研習。3. 線上課程採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台規定內之 16 門課至少選取 9 門(請參考附件 1)。4. 參與線上課程和實體課程合計完成至少 36 小時職前訓練者，本府將核給職前訓練證書。三、檢附職前訓練證書第二階段審核結果(如附件 2)，請各校特教組長或承辦人協助轉知相關訊息，並於114 年 1 月 17 日前確認結果。四、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盧組長，聯絡電話：(03)8881567 分機 12 ，電子信箱： sherry8662@hlc.edu.tw 。</description>
        <pubDate>Thu, 16 Jan 2025 02:27:4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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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113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證書，請各校協助轉知相關訊息。</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428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二、職前訓練證書第一階段審核結果，請參考處務公告112886。三、第一階段職前訓練證書領取	領取地點：花蓮縣教育處特幼科。	領取時間：請各校派員於113 年 12 月 27 日前 領取。四、第二階段職前訓練證書審核	審核方式：同時完成線上課程 18 小時及實體課程 18 小時，完成 36 小時職前訓者，本府將核給職前訓練證書。	【實體課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進用前或進用後三個月內，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職前訓練。	※若參加本府以外其他單位辦理之職前訓練研習者，請將實體研習證明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e-mail 至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承辦人信箱：sherry8662@hlc.edu.tw。	※職前訓練和在職訓練不可合併計算。	【延期線上證明繳交期限】：取得線上課程學習時數證明後請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將證明e-mail 至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承辦人信箱：sherry8662@hlc.edu.tw。	※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台 （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進行線上課程，並於規定內之 16 門課選取 9 門，課程表如附件一，進行線上 18 小時之課程並完成測驗。五、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盧組長，聯絡電話：(03)8881567 分機 12 ，電子信箱： sherry8662@hlc.edu.tw 。</description>
        <pubDate>Mon, 18 Nov 2024 06:15:46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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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113學年度校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重要提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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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花蓮縣 113 學年度校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研習時間：113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09 ： 00-下午 16 ： 00。研習地點：花蓮縣立瑞穗國中育樂館。（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 18 號）※為響應環保運動，請攜帶環保杯及餐具。※颱風後校園中堆置很多樹枝落葉，停車空間變更有限，請大家多搭車台鐵或共乘前往，謝謝大家!※台鐵建議搭乘班次太魯閣 402 車次→花蓮-瑞穗(南下)→8 點 59 分抵達自強(3000)411 車次→富里-瑞穗(北上)→8 點 56 分抵達※瑞穗車站出站指引1.出站後請通往後站的地下道行走2.後站出去往右手邊走約 150m3.抵達瑞穗國中校門口後，右前方即為本次研習場地</description>
        <pubDate>Mon, 04 Nov 2024 08:30:5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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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府辦理「花蓮縣113學年度校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請協助轉知校長及教務（導）主任參加，請查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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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說明：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3140 號函、花蓮縣 110 年度至 114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研習中長程發展計畫(項目 2-1-3)辦理。二、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研習時間：113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09 ： 00-下午 16 ： 00。	研習地點：花蓮縣立瑞穗國中育樂館。（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 18 號）	※由於校內停車空間有限，建議共乘或搭乘台鐵前往，瑞穗車站後站走路至瑞穗國中約 150 公尺。	研習對象：本縣立高中職、國中小校長及教務(教導)主任。	研習報名：請校長及教務(教導)主任，於 113 年 11 月 1 日（五）前逕入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588003 登入報名。三、參與研習人員核予公假登記並核發 6 小時研習時數。四、參與人員請各所屬機關、學校依規定給予公假登記，相關差旅費用由原服務單位支應。五、為響應環保運動，請攜帶環保杯及餐具。六、檢附研習計畫一份。&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Tue, 29 Oct 2024 03:12:42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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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電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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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amp;nbsp;&amp;nbsp;電話：03-8881567★顏主任：分機11★盧組長：分機12★王組長：分機13★會議室：分機15</description>
        <pubDate>Wed, 18 Sep 2024 00:44:3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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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花蓮縣113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證書-第一階段審核結果，請各校協助轉知相關訊息</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288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二、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完成 36 小時以上職前訓練者，將核給職前訓練證書。三、檢附職前訓練證書第一階段審核結果(如附件 1)，請各校特教組長或承辦人協助轉知相關訊息，並於113 年 9 月 13 日前確認結果。四、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盧組長，聯絡電話：(03)8882054 分機 18 ，電子信箱： sherry8662@hlc.edu.tw 。</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Sep 2024 06:21:3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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