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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溫舒蘋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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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0722更新】校安中心7/21發佈重要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烟花颱風第二號通報，請公私立幼兒園盡速上網完成點閱，並依說明事項辦理。</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9275</link>
        <description>校安中心網址： https://csrc.edu.tw/ 尚未點閱的園所，請盡速點閱：【公立幼兒園】縣立志學國小 、 縣立富源國小 、 縣立鳳林國小 、【私立幼兒園】 花蓮縣私立三立芳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小樹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天使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恩典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普慧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親親智慧森林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親親蝴蝶城堡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貓頭鷹幼兒園 、 花蓮縣花蓮市復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附設花蓮縣私立安德幼兒園 、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附設花蓮縣私立明德幼兒園 、</description>
        <pubDate>Thu, 22 Jul 2021 05:4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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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7/22更新】校安中心7/20發佈重要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烟花颱風第一號通報，請公私立幼兒園盡速上網完成點閱，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9274</link>
        <description>校安中心網址： https://csrc.edu.tw/ 尚未點閱的園所，請盡速點閱：【公立幼兒園】縣立銅門國小  、 花蓮縣花蓮市復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花蓮縣私立三立芳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天使幼兒園 、 花蓮縣私立恩典幼兒園、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附設花蓮縣私立明德幼兒園 </description>
        <pubDate>Thu, 22 Jul 2021 05:4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9274</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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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0年7月14日緊急重新公告】有關花蓮縣幼兒園教職員工COVID-19疫苗接種時間及地點，詳如說明。</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9200</link>
        <description>一、有關花蓮縣幼兒園教職員工 COVID-19 疫苗接種須知：(一)北區(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豐濱鄉)： 7 月 17 日全日，吉安國小活動中心。(二)中區(壽豐鄉、萬榮鄉、鳳林鎮、光復鄉)： 7 月 16 日上午，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內。(三)南區(瑞穗鄉、卓溪鄉、玉里鎮、富里鄉)： 7 月 16 日下午，玉里藝文活動中心。二、本案 7 月 16 日為上班日，請各學校/幼兒園同意所屬公假前往，惟課務自理，如有幼生入園，請學校/幼兒園內調整人力，或請校內行政暫協助照顧。三、門諾醫院重要提醒：(一)施打過第一劑疫苗的教職員工，經詢問門諾醫院專業人員，不管是打 AZ 還是莫德納,需於施打 10 週後始得施打二劑，且不同疫苗種類不可混打，請勿再到現場施打。(二)另參加教檢教師未能於 7/17 施打者，門諾會提供門診施打時間，再轉知大家，請配合時程自行至門諾進行施打。四、請務必遵守：(一)依指定梯次、時間內抵達。(二)報到時請自報序號，以便工作人員勾稽。(三)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四)聽從現場人員指示。五、檢附：中央核定施打名冊，報到及施打時間，請參閱北、中、南區附件檔案。</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Jul 2021 13:0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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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補助公立幼兒園110年度寒假期間及​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留園服務經費案，請於110年7月23日前免備文檢送經費結報表及賸餘款繳款書(無則免附)辦理經費核銷。</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9114</link>
        <description>一、有關補助公立幼兒園 110 年度寒假期間及​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後留園服務經費案，請於 110 年 7 月 23 日前免備文檢送經費結報表及賸餘款繳款書(無則免附)辦理經費核銷。二、本案計畫經費執行園所詳如附件清冊。</description>
        <pubDate>Wed, 07 Jul 2021 01:2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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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重要公告：有關教育部校安中心--電子佈告欄公告「0622豪雨」第一號通報，請公私立幼兒園盡速上網完成點閱，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946</link>
        <description>有關教育部校安中心--電子佈告欄公告「0622 豪雨」第一號通報，請公私立幼兒園盡速上網完成點閱，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網址： https://csrc.edu.tw/ </description>
        <pubDate>Wed, 23 Jun 2021 06:4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946</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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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公立幼兒園110寒假及109-2學期課後留園掣據請款，尚未送交收據的幼兒園請盡速送達。</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842</link>
        <description>一、有關公立幼兒園 110 寒假及 109-2 學期課後留園掣據請款相關事宜，公文已於 110 年 6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100108949 號函送達。二、尚未繳交收據之幼兒園：北昌國小附幼、太巴塱國小附幼、瑞穗國小附幼、見晴國小附幼，請於 6 月 15 日盡速繳交。謝謝配合。</description>
        <pubDate>Fri, 11 Jun 2021 09: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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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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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再次公告說明】有關申請「110年度暑假期間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案，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810</link>
        <description>【110 年 6 月 9 日再次公告補充說明】一、暑假課後留園，幼兒園經與家長需求調查後(參閱已發至學校的公文附件)，如有送托需求者，仍需提供課後留園照顧服務。二、幼兒園如來公文提出因進行工程施作，需申請暑期停托，請詳細說明工程施作計畫及施作地點等說明，並詳細評估是否影響到幼兒園出入動線等考量，公文如未詳細敘明，概不受理所請。三、另因進行工程施作，如未影響幼兒園作息及動線，概不受理所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依據本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辦理。二、課後留園之辦理係為使家庭父母安心就業，減輕弱勢家庭經濟負擔，提升弱勢幼兒入園率，故請各園積極辦理本服務，並確實依課後留園參與人數核實填報幼生清冊。三、 110 年度暑假實施期間為 110 年 7 月 3 日至 110 年 8 月 29 日，由各園逕依家長需求調整辦理日程並規劃實施計畫，以平日一般上班時間每日 8 小時為主，各園於實施期間停托須事先與家長充分溝通，且停托期間不得逾十日。四、得申請補助之幼生資格如下：(一)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二)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 30 萬元以下之 5 足歲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 3 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 10 萬元以上者。(三)其他經本府專案核准且有必要協助之經濟弱勢家庭。五、請各園自 1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8 月 20 日止，於全國幼生管理系統－課後留園補助專區(以下簡稱幼生系統)依 110 年度暑假期間填報辦理時段與參與幼生清冊，無申請補助之幼生金額請填 0 元，登載完成後於 110 年 8 月 30 日前免備文將以下資料各 1 份逕送本府彙辦：(一)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計畫。(二)經費收支表。(三)幼生清冊(由幼生系統下載列印，申請補助之幼生須家長於清冊核章，無則免)。(四)特教助理員印領清冊(由幼生系統下載列印，申請補助之特教助理員須於清冊核章，無則免)。六、有關得申請補助之幼生資格證明注意事項如下：(一)符合說明四第 1 項者，請於幼生管理系統完成幼生低收、中低收身分查調後，修訂幼生家戶經濟屬性後再行造冊。(二)符合說明四第 2 項者，請於說明五資料內容另附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弱勢幼生加額補助清冊影本。(三)符合說明四第 3 項，且尚未於 109 學年度送審認定者，請於 110 年 8 月 5 日前，免備文檢具經濟弱勢幼童身分認定送審資料自我審核表、名冊及財務證明資料逕送本府彙辦。七、檢附家長意願調查表(僅供參考)、實施計畫書、經費收支表及經濟弱勢身分認定送審資料自我檢核表各 1 份，如需使用請使附件檔案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Wed, 09 Jun 2021 09:45: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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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原則及流程圖各1份，請幼兒園協助配合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74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衛福部 110 年 5 月 31 日衛部護字第 1101460543 號函辦理。二、檢附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原則及流程圖各 1 份，請至附件檔案下載運用。</description>
        <pubDate>Fri, 04 Jun 2021 06:3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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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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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本縣社會處，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要，幼兒園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幼生之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57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衛生福利部 110 年 5 月 17 日衛授家字第 1100900661 號函辦理。二、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發生社區感染風險，為了幼生健康，並將傳播風險降到最低，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幼兒園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送托幼生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幼生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其中 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三、前揭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幼生之人（如爺爺、奶奶等）。</description>
        <pubDate>Thu, 20 May 2021 07:1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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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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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關幼生請假及相關防疫措施，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57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0457 號函辦理。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審酌各地區及各家庭面臨之情形殊異，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幼兒園請假者，請幼兒園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幼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三、另請提醒請假幼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四、請幼生及教職員工務必落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消毒、增加量測體溫頻率及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通風等防疫工作，如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儘速就醫不上課/班。五、教育部已啟動調查幼兒園之防疫物資狀況，會協助調度並儘快補足，全力支援園內防疫物資。六、檢附 110 年 5 月 15 日「教育部通報」1 份，如需使用請至附件檔案下載運用。七、請幼兒園仍應持續依據指揮中心所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措施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Thu, 20 May 2021 05:3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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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有關110年5月12日「教育部通報」1份，請幼兒園務必落實，以確保校園防疫安全，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49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59467 號函辦理。二、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宣布至 110 年 6 月 8 日(含)前，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三、請幼兒園配合辦理下列措施：(一)進行幼兒園體溫監測：1.人員進入幼兒園全面量測體溫，實施實聯制並佩戴口罩，於每日人員進入幼兒園開放時間，安排人力進行體溫測量，俾監測高風險人員，在其進入幼兒園前予以掌握。2.遇有發燒(耳溫≧38˚C/額溫≧37.5˚C)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開幼兒園。並請依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分類，並通報校安中心 與健康中心/衛保組，以利追蹤與園內疫情掌控。(二)提升幼兒園環境消毒頻率：1.針對教室、廁所、宿舍、餐廳、圖書館等公共設施及幼童專用車提升消毒頻率，另園內應定期針對幼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2.針對清潔與消毒人員應提供完善衛教訓練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報。(三)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1.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之通風原則如下：(1)教室門可關閉，應於教室四個角落之窗戶各開啟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教室適度通風。(2)如採用中央空調，空調出風口與迴風口的數量比例為 2 比 1(等同排風量為迴風量(m3/s)的兩倍)，保持正壓狀態以利與外界(戶外)氣體交換。2.室內無空調之通風原則如下：(1)教室可增設抽風扇(壁扇)與立扇，抽風扇設於窗戶上之氣窗、 立扇擺放於教室進入口。(2)抽風扇主要功能為抽排氣，將室外的新鮮空氣由一側抽入教室內，再由另一側排出。(3)使用壁扇時，壁扇正下方窗戶應關閉，以避免短對流。 四、檢附 5 月 12 日校安通報公告 1 份，請至附件檔案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Mon, 17 May 2021 03:1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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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有關申請110學年度辦理「社區教保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教保中心）計畫」與「學前特殊教育諮詢服務據點（以下簡稱學前特教據點）試辦計畫」案，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46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3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48701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教保要點）」與「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身障要點）」辦理。二、請各校(園)確實盤點所屬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及資源供應情形，並結合所設公立教保中心現有空間及資源規劃學前特教據點及服務內容，於 110 年 6 月 10 日前免備文將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送交本府教育處業務承辦人進行初審，逾期提報者不予受理。三、前開兩項計畫辦理重點分述，請參閱公文說明。</description>
        <pubDate>Fri, 14 May 2021 00:5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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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為防範腸病毒疫情發生，請幼兒園務必加強幼童健康監測、環境自我檢測及防治相關作業，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39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10 年 5 月 11 日花衛疾字第 1100014277 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縣教育處及本局辦理校園腸病毒防治洗手檯查核工作缺失事項辦理。二、檢附健康監測體溫記錄表、校園環境自我檢查表、含氯漂白水泡製表及環境消毒紀錄表各 1 份，請幼兒園依規定辦理紀錄及紙本留存園所內備查。</description>
        <pubDate>Tue, 11 May 2021 06:2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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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有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社福產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參考例)」，請公私立幼兒園參考運用，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33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53182 號函辦理。二、有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稱職安署）訂定「社福產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參考例)」，並置於職安署網站(路徑：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請公私立幼兒園參考運用。三、檢附職安署之來文及社福產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附件 1 份，如需使用可逕附件檔案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Thu, 06 May 2021 08:1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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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函轉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1份，請幼兒園配合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31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00059676 號函辦理。二、依據經濟部水情燈號意義及對應措施暨台灣自來水公司乾旱時期供水措施作業要點，當水情不佳，進入減量供水時期，台灣自來水公司將依各地區供水情勢，派員巡查減量供水戶是否有超量情形，並抄錄水表指針，遇超量用戶，第一次開具勸導單委婉勸阻，第二次則函請行政單位強制執行鉛封減供措施。請幼兒園確實依旨揭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並配合相關限水措施，共體時艱，落實節水，以共度旱期。三、有關辦理節水教育宣導，請多加利用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https://www.wra.gov.tw/cl.aspx?n=18763 相關文宣與教材，包含懶人包、文宣、影音專區等；另可至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下載各式節水教育文宣，並請加強節水教育宣傳(https://disaster.moe.edu.tw/ 。</description>
        <pubDate>Wed, 05 May 2021 09:3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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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知悉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情事，請幼兒園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實施校安通報，並完成關懷e起來通報，正式公文另案函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8095</link>
        <description>重申知悉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情事，請幼兒園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實施校安通報，並完成關懷 e 起來通報。說明：一、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知悉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應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實施通報。二、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規定略以：教育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三、再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略以：教育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四、前開通報相關資訊系統為：(一)校安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https://csrc.edu.tw/ 。(二)社政通報（衛生福利部「關懷 e 起來」）： https://ecare.mohw.gov.tw/ 。五、旨述通報為教育部一般性補助考核重點業務項目，務請幼兒園指定專人依時限完成通報，並於通報後本權責自行檢視是否依時限完成。倘經發現有隱匿、延誤緊急事件之通報，致生嚴重後果或依法規通報事件未依規定通報，除依各該法規規定辦理外，應予檢討議處。六、檢附校安通報事件類別屬性及名稱一覽表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Wed, 21 Apr 2021 01:4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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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之甄選相關事宜。</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7929</link>
        <description>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之甄選相關事宜，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4 月 12 日北市教前字第 11030378702 號函。二、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三、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 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本市非營利幼兒園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本市 110 學年度及 111 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民生、實永、北投國中等 3 所非營利幼兒園，以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甄選事宜。 四、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一)參與甄選資格：１、學校財團法人(僅得參與非營利幼兒園甄選)。 ２、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３、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４、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 法人。 (二)據點地址： １、民生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 30 巷 1 號(位於市立民生國民中學內；和平樓 1 樓)。 ２、實永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 67 號(實踐國中校內；仁愛樓 1 至 3 樓)、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2 號 1 樓(永建國小舊址)。 ３、北投國中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 62 號(位於市立北投國民中學內；西校區科學大樓 1 至 3 樓)。 ４、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48 巷 7 號 1 樓(位於臺北捷運公司行政大樓 1 樓)。 (三)繳交資料注意事項：１、如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 ２、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 25 份及電子檔 1 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四)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１、如欲甄選「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請於 110 年 4 月 26 日 (星期一)下午 5 時前送達本局學前教育科，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 ２、如欲甄選「民生」、「實永」非營利幼兒園：請於 110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送達本局學前教育科，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 ３、如欲甄選「北投國中」非營利幼兒園：預計於 110 年 9 月上旬收件，將另行通知收件日期。 ４、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 五、相關詳細資料請至教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doe.gov  taipei ；路徑：教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 六、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鄭小姐，電話： 02-27208889 轉 1087 、電子郵件： edu_pse.39@mail.taipei.gov.tw 。</description>
        <pubDate>Tue, 13 Apr 2021 02:0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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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教育部訂定發布「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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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25558B 號令訂定發布，詳如附件檔案。 二、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25558C 號函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Mar 2021 01:4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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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教育部訂定發布「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87669</link>
        <description>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25558B 號令訂定發布，詳如附件檔案。 二、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25558C 號函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Mar 2021 01:4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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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營運成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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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有關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營運成本，詳如附件檔案，如需請自行下載運用。</description>
        <pubDate>Fri, 19 Mar 2021 00:55: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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