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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沈茜庭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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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說明會第一場將於101年10月30日上午9時30分於玉里鎮藝文中心舉辦，學校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務)請務必參加。</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3269</link>
        <description>一、有鑒於應申報財申之公職人員，於實質審查發現申報錯誤或漏報等情，常以「公務繁忙無法參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宣導，故不清楚應如何正確申報」，作為減免裁罰之理由，惟財產申報是具有一定身分之公職人員法定義務，上述理由，於法務部廉政署裁罰時，會考量是否有參加宣導說明會，對於未參加者，無法作為減免裁罰之理由。二、各位同仁因公務繁忙，惟攸關各位權益，請務必參加宣導說明會。三、如真的無法參加，請於申報時，遇到任何問題，務必來電確認。四、前一年度已申報者，未接獲政風處通知，並非表示申報資料正確，本處僅就一定比例抽籤審核，仍請務必參加。五、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說明會講義請自 http://cs.hl.gov.tw/files/11-1041-1876.php  下載。六、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講義請自 http://cs.hl.gov.tw/files/11-1041-4259.php  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Mon, 29 Oct 2012 06:3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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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說明會第二場將於101年10月31日上午9時30分於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舉辦，學校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務)請務必參加。</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3268</link>
        <description>一、有鑒於應申報財申之公職人員，於實質審查發現申報錯誤或漏報等情，常以「公務繁忙無法參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宣導，故不清楚應如何正確申報」，作為減免裁罰之理由，惟財產申報是具有一定身分之公職人員法定義務，上述理由，於法務部廉政署裁罰時，會考量是否有參加宣導說明會，對於未參加者，無法作為減免裁罰之理由。二、各位同仁因公務繁忙，惟攸關各位權益，請務必參加宣導說明會。三、如真的無法參加，請於申報時，遇到任何問題，務必來電確認。四、前一年度已申報者，未接獲政風處通知，並非表示申報資料正確，本處僅就一定比例抽籤審核，仍請務必參加。五、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說明會講義請自 http://cs.hl.gov.tw/files/11-1041-1876.php  下載。六、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講義請自 http://cs.hl.gov.tw/files/11-1041-4259.php  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Mon, 29 Oct 2012 06:3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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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提醒!若進入網路申報系統，申報人因選擇的申報類別錯誤時，網路系統提示是否應為其他申報類別時，申報人仍上傳之申報，若非申報期間(提早或逾期)、錯誤申報類別，其申報仍不具效力，請務必向縣府政風處確認。</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3203</link>
        <description>1.若申報人應為定期申報，申報期間自 101.11.1 開始，卻提早於 101.10.25 上網申報，其申報不具效力。請申報人記得 101.11.1 後仍需上網重新申報。2.若申報人應為解除兼任申報，已逾期申報，於非申報期間上網時，網路系統若顯示台端應為定期申報，是否仍確定上傳，(係因學校未通報政風處職務異動，政風處無法於網路系統更正)，此時應以紙本補行申報，若仍強行上傳，其申報仍不具效力。3.若 101.8.1 之前擔任校長一職，於 101.81.1 調至他校，應申報義務身分不變，僅需年底定期申報，無需辦理就到職申報，若仍上網辦理就到職申報，網路系統提示應為定期申報，是否仍確定要上傳，若仍上傳，請記得於 101.11.1 之後仍要辦理定期申報。若未辦理，依規定仍會受罰。之前的錯誤申報，無法取代定期申報期間的申報義務。以上錯誤申報類別與逾期申報等情形，於網路申報仍可上傳，並不代表成功正確的申報，若網路系統出現提示訊息，務必向政風處確認。</description>
        <pubDate>Thu, 25 Oct 2012 01:2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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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學校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務)，如於101年職務異動包含就（到）職、代理、兼任、卸（離）職或解除代理，請學校儘速通報縣府政風處行政科，避免申報人逾期申報受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3178</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100 年 9 月 19 日府政行字第 1000168138 號函諒達。二、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於各該人員就（到）職、代理、兼任、卸（離）職或解除代理後，應即將其原因及時間，通知該管受理申報機關(政風單位)。三、服務機關通報政風單位後，承辦人始能進入法務部網路申報系統維護各個申報人異動資料，以判斷是否需要財產申報、申報期間為何?若學校未通報，政風單位無法知道申報人職務異動，申報人逾期仍會受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係法定義務，不因服務單位未通報而免除申報人之申報義務。多位申報人表示沒有通知，誤認無申報責任，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已施行多年，本府政風處每年亦有舉辦宣導說明會，申報義務人應主動了解法規，避免自己受罰。四、財產申報人員職務異動名冊請自政風處網頁財產申報專區下載，免備文，逕寄承辦人信箱，網址為 http://cs.hl.gov.tw/files/11-1041-1876.php 五、填表時(職務異動名冊)，請注意:1.若是教師兼任總務主任，異動類別勾選兼任，職稱務必填寫「教師兼任總務主任」。2.若是本職為該職，異動類別勾選就(到)職，職稱始為總務主任。以上區別在於申報期間起算點不同。六、新任校長、會計員若於 101.8.1 就到職，應為就到職申報，申報期為 101.8.1-101.11.1 。七、 101.8.1 解除兼任總務主任、卸離職事務組長，申報期為 101.8.1-101.10.1 ，申報日為 101.8.1 。八、 101.8.1 兼任總務主任者，申報期間為 101.11.1-102.1.31 。九、以上職務，若原具有申報義務之身分，僅為服務學校調動，調動後仍擔任申報義務之職務，僅需年底定期申報，惟學校仍需通報異動名冊。十、職務異動名冊可請人事同仁協助通報，或由申報人本人直接填報或各校職務分配，惟若由申報人本人直接填報，請各校協助確認是否有通報，避免申報人本人逾期申報時，稱不知有此事，仍無法作為免罰的理由。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 oa 即時通或電 8222944 財產申報處。</description>
        <pubDate>Wed, 24 Oct 2012 02:5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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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於100年12月31日截止申報，請儘速以網路或紙本申報，以免逾期受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7728</link>
        <description>【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於 100 年 12 月 31 日截止，請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儘速以網路或紙本申報，以免逾期受罰(新臺幣 6 萬元以上罰鍰)。1.網路申報方式詳如 12/13 公告內容。2.紙本申報方式:  (1)本年度仍可以紙本申報,惟格式有變更,請務必下載 12/14 公告內容之最新表格，請勿直 接使用 99 年度檔案。 (2)以紙本申報者，請及早寄出，以利本處人工作業時間。  (3)信封上請務必載明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財產申報)收】。</description>
        <pubDate>Mon, 19 Dec 2011 11:2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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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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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2次公告】一、10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於12月31日截止，請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儘速以網路申報，以免逾期受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二、本年度仍可以紙本申報,惟格式有變更,請下載附表依此格式申報。</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7643</link>
        <description>一、 100 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於 12 月 31 日截止，請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儘速以網路申報，以免逾期受罰(新臺幣 6 萬元以上罰鍰)。;網路申報方式詳如 12/13 公告內容。二、本年度仍可以紙本申報,惟格式有變更,請下載附表依此格式申報。三、以紙本申報者，請及早寄出，以利本處人工作業時間，    信封上請務必載明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註明：財產申報)收】。</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Dec 2011 00:2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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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於12月31日截止，請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儘速以網路申報，以免逾期受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7632</link>
        <description>1.100 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於 12 月 31 日截止，請申報義務人(校長、總務主任、會計、事務組長等職)儘速以網路申報，以免逾期受罰(新臺幣 6 萬元以上罰鍰)。2.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網址為https://pdis.moj.gov.tw/U100/U101-1.aspx 3.選用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登入有下列方式1. 自然人憑證登入   &amp;#8228;憑證需在有效期限內，輸入 PIN 碼   &amp;#8228;請準備 IC 卡讀卡機。第一次使用時請確認已安裝讀卡機驅動程式    &amp;#8228;申報人資料需存在於後台管理系統中 2.帳號密碼登入   &amp;#8228;第一次申請密碼者請連結 https://pdis.moj.gov.tw/U100/U101-1.aspx 『密碼申請』   &amp;#8228;申報人資料需存在於後台管理系統中3.若使用網路申報，出現無此人，請與本處沈小姐聯繫(8222944)</description>
        <pubDate>Tue, 13 Dec 2011 08:0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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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府政風處100.11.22函轉法務部函關於100年度執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協調聯繫之機關應辦理事項</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7354</link>
        <description>(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 公務機關應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個人資料檔案名稱、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等事項，供公眾查閱 。(二)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三)請各校依本公告所提供之檔案範例先行清查並填寫校內持有個人資料，於本(100)年度 12 月 19 日至 23 日辦理公開作業。</description>
        <pubDate>Mon, 28 Nov 2011 03:1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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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府政風處將於本(100)年度10月20、21日分別於玉里鎮公所藝文中心、花蓮縣衛生局大禮堂,舉辦二場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填表說明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令宣導,請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參加講習.</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6377</link>
        <description>一、為因應 100 年度 10 、 11 月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本府舉辦 2 場「公職人員財產(網路)  申報填表說明會」，請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參加講習。二、講習時間、地點:１、第一場： 100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 14 時至 16 時，本縣玉里鎮公所藝文中心。２、第二場： 100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 10 時至 12 時，本縣衛生局大禮堂。三、請參加講習之公職人員於講習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 http://lifelonglearn.cpa.gov.tw/ ）報名，於關鍵字查詢中輸入“ 100 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全程出席者，將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四、法務部「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已於 99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上線使用，為免申報義務人因誤解法令或不諳申報系統，導致申報錯誤遭受罰鍰，請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務必全程參與本次講習。五、本次講習為響應環保，將不提供杯水；本次講習資料置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局處首頁→政風處→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運用。</description>
        <pubDate>Tue, 04 Oct 2011 01:5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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