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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林謙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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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本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印製案」 提前 自8月7日(一)起開始配送，請依說明辦理交貨驗收作業。❗❗❗請各校務必拆箱確認簿本種類及數量，當場清點完畢，經蓋驗收單視同完成契約，請確實點驗收。❗❗❗</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2928</link>
        <description>一、配送對象：全縣 126 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北區、南區備品存放學校。二、履約期限：112 年 8 月 7 日至 8 月 17 日，上午８時起至下午４時止，共 10 天；因本縣幅員廣大，廠商無法精確掌握送貨時間，請各校務必協調人力於送貨期間，配合辦理簿本接貨、點(驗)收作業。（驗收人員請在校待命）。預計配送期程									期程									送貨地點													8/7									花蓮市、新城鄉													8/8~8/9									新城鄉、秀林鄉													8/9~8/10									吉安鄉、壽豐鄉													8/10~8/11									鳳林鎮													8/14~8/15									光復鄉、萬榮鄉													8/15~8/16									豐濱鄉、瑞穗鄉													8/16~8/17									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						三、本案標的屬教科書性質，各校毋需登錄圖書財產。四、驗收方式：(一)本案採現地驗收，並請各校校長依採購法相關規定，指派適當人員擔任點收人員。現地驗收務請拆箱確認內容物。(二)廠商併提供交貨點收紀錄表乙式 2 份，請點收人員配合填製，確認交貨、點收時間，點收人員職章及學校圓戳章需用印，請蓋壓清晰，交貨點收紀錄表原則上不得塗改，如有塗改，塗改處須加蓋點收人員職章。範例如附件。(三)交貨點收紀錄表學校存查１份，另 1 份請交還廠商，由廠商交付明義國小彙整辦理書面驗收，請依前開規定辦理，避免影響驗收、核銷作業五、本案所稱「契約數量」乃各校第 1 學期填報予教育處之需求數量，各校點收時，如有與「契約數量」不符情況，請現場立即跟廠商反應，補足簿本數，並勾選「■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六、各校暑假期間遇有學生轉入情況，其所需簿本請於下學期開學後向北區備品學校(中正國小)或南區備品學校(瑞穗國小)登記領用。七、為利明義國小辦理書面驗收及核銷作業，請北區備品學校(中正國小)及南區備品學校(瑞穗國小)協助拍攝廠商交貨、學校存放地相片，並請 mail 至明義國小承辦人林美惠主任信箱： linsin327@yahoo.com.tw 。八、各校如需加班辦理接貨、點(驗)收作業，請視情況給予業務人員補休。九、本案委請明義國小辦理招標採購事宜，如各校遇有交貨、點(驗)收問題，請與明義國小總務處林美惠主任聯繫，聯絡電話： 8326686#808 、 809 、 810 、 804 。</description>
        <pubDate>Thu, 03 Aug 2023 09:12:2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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