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rss version="2.0">
<channel>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曾霈容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description></description>


        <item>
        <title>⏰會議時間公告⏰115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1次鑑定安置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9302</link>
        <description>一、會議時間： 115 年 8 月 18 日 （星期二）（暫訂，確定日期將再行公告）二、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三、相關申請表請先於✒️&amp;nbsp;115 年&amp;nbsp;7 月 28 日（二）下午 4 時&amp;nbsp;✒️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四、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五、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amp;nbsp;7 月 31 日（五）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六、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七、⭐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八、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description>
        <pubDate>Wed, 08 Jul 2026 01:44:24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9302</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11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3次(第1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3218</link>
        <description>本府以 114 年 10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140213212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二、會議時間：&amp;nbsp;114 年 11 月 5 日（三）早上 9 時三、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四、注意事項※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家長回函於 114 年 11 月 3 日 (一) 中午 12 時前回傳。⭐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description>
        <pubDate>Wed, 08 Jul 2026 01:43:3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3218</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11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2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2619</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4 年 9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140191640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二、會議時間： 114 年 10 月 1 日（三）早上 9 時三、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四、注意事項※請申請學前未就學安置學生家長及申請安置學校派員與會。※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家長回函於 114 年 9 月 26 日 下午 4 時前回傳。⭐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description>
        <pubDate>Wed, 08 Jul 2026 01:40:07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2619</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11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1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1261</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4 年 8 月 11 日府教特字第 1140159059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二、會議時間： 114 年 08 月 18 日（一）下午 2 時三、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amp;nbsp;四、注意事項※請申請學前未就學安置學生家長及申請安置學校派員與會。※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家長回函於 114 年 08 月 14 日 中午 12 時前回傳。⭐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Wed, 08 Jul 2026 01:38:47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1261</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 人員第2次遴選簡章」，請公立學校符合資格之教師，經各校同意後向教育部報名，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873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6 月 2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55702097A 號函辦理。二、為聘任具備特殊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本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特殊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揭遴選作業。三、本次徵求以全部時間擔任旨揭中心之專業工作人員，請學校向教育部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選，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具備文書處理及基本電腦軟體應用能力。	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	具備鑑定安置相關專業知能。(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 2 人，必要時得增額錄取，任期自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請有意願參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並於 115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至本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地址： 511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306 號）。(三)遴選程序，由本部國教署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另行通知。(四)本案專業工作人員之權益如下：	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五)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Jun 2026 07:03:39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8735</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11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6次（第四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558</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5 年 5 月 27 日府教特字第 1150102768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二、會議場次&amp;nbsp;【A 場次】&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時間： 115 年 ６月 ５ 日（五）下午 2 時&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B 場次】&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時間： 115 年 ６月 6 日（六）上午 9 時&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三、注意事項&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amp;nbsp; &amp;nbsp; &amp;nbsp; 3.家長回函於 115 年 6 月 3 日（三）中午 12 時前回傳。&amp;nbsp; &amp;nbsp; &amp;nbsp; 4.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amp;nbsp; &amp;nbsp; &amp;nbsp; 5.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申請學校/欲安置學校線上填報:&amp;nbsp;&amp;nbsp;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m5e8ZvDS7JBRyPScF4Mo7KvmD2SGxLj284oxgbATIJyBm6w/viewform&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Thu, 04 Jun 2026 07:10:4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558</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新生安置結果名單」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42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amp;nbsp;115 年 5 月 2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1554A 號函辦理。二、旨揭名單業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amp;nbsp;&amp;nbsp ），請逕行上網查閱。</description>
        <pubDate>Wed, 20 May 2026 08:30:22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428</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114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請公立學校符合資格之教師，經各校同意後向教育部報名，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32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二、為聘任具備特殊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本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特殊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揭遴選作業。三、本次徵求以全部時間擔任旨揭中心之專業工作人員，請貴校向本部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選，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具備文書處理及基本電腦軟體應用能力。	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	具備鑑定安置相關專業知能。(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 3 人，必要時得增額錄取，任期自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請有意願參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並於 115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至本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地址： 511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306 號）。(三)遴選程序，由本部國教署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另行通知。(四)本案專業工作人員之權益如下：	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五)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description>
        <pubDate>Fri, 15 May 2026 09:14:39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325</guid>
    </item>
        <item>
        <title>【公文附件下載】114學年度鑑輔會第4梯次鑑定安置初判結果相關附件</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249</link>
        <description>一、花蓮縣政府 115 年 5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92897&amp;nbsp;號函文附件，請有需要之教師逕行下載使用。</description>
        <pubDate>Thu, 14 May 2026 03:34:52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7249</guid>
    </item>
        <item>
        <title>【重要公告】114學年度國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工作計畫</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89</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115 年 4 月 23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78511 號函附件。二、原安置學校請辦理下列事項：	115 年 6 月 30 日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轉銜資料表之填寫。	115 年 7 月 31 日前邀請下一階段安置學校召開生涯轉銜會議，並配合適性安置輔導及其他升學管道結果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學生異動。	本縣縣屬高級中學請於 115 年 8 月 7&amp;nbsp;日前完成新生接收。</description>
        <pubDate>Thu, 23 Apr 2026 03:11:16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89</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時間公告⏰11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6次（第四梯次）鑑定安置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82</link>
        <description>	會議時間： 115 年 ６ 月 5 - 6 日&amp;nbsp;	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相關申請表請先於✒️&amp;nbsp;115 年&amp;nbsp;5 月 15 日（五）下午 4 時&amp;nbsp;✒️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	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	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amp;nbsp;5 月 18 日（一）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	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description>
        <pubDate>Wed, 22 Apr 2026 07:31:1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82</guid>
    </item>
        <item>
        <title>【重要公告】修正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就讀國中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核定表</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8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府 115 年 4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70662 號函 。二、檢附修正核定函，請有需要的學校自行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Wed, 22 Apr 2026 07:29:3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786</guid>
    </item>
        <item>
        <title>花蓮縣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轉銜安置會議【A 場次】及【B 場次】，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69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府 115 年 4 月 15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69427B 號函 【A 場次】及 115 年 4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74020B 號函【B 場次】(諒達)。二、應屆畢業生原安置學校原訂於 115 年 4 月 25 日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轉銜資料填寫，修正為&quot;115 年 4 月 30 日&quot;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轉銜資料填寫。</description>
        <pubDate>Mon, 20 Apr 2026 02:05:0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691</guid>
    </item>
        <item>
        <title>國教署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安置作業，倘有重新安置需求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66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 115 年 4 月 1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1113A 號函辦理。二、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重新安置作業相關規定如下：(一)申請時間為 115 年 5 月 1 日至 115 年 5 月 20 日。(二)學生於學校就讀後有適應不良之情形時，學校應辦理專案輔導至少 3 個月以上，無法改善者，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申請校內或校際重新安置；未有 3 個月以上在校學習輔導紀錄者，不得提出申請。(三)申請重新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者，以經各級主管機關鑑輔會所核發之智能障礙或其他各類障礙伴隨智能障礙鑑定證明，且具輕、中度智能障礙者為限，並應另檢附能力評估等相關資料。能力評估結果如遺失，請填具「能力評估結果補發申請表」，由學生原就讀學校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分區主辦學校提出申請補發。(四)如學生僅持前述鑑輔會鑑定證明，但未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能力評估者，須於提報前完成補施測能力評估，請參閱「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重新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作業說明」，由學生原就讀學校填具「能力評估申請表」以書面向所屬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分區主辦學校（含自辦區）提出申請，由分區主辦學校種子教師協助評估事宜，評估所需費用由申請之學生原就讀學校支應。三、為利申請校際重新安置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學生原就讀學校依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意願，先行向擬接受安置學校了解缺額及相關事宜，亦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與學生先行至擬接受安置學校進行參訪，以了解學校教學環境、課程規劃、學分修習、交通......等相關問題。四、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轄屬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學生，倘有重新安置至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者，請先行函知所屬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並依本署重新安置作業及流程以紙本方式辦理。請學校於 115 年 5 月 20 日前將安置申請表及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免備文逕寄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鑑定中心（校址： 51143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 1 段 306 號－蕭小姐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另請將前揭申請相關資料可編輯之電子檔寄至 wenwen@gm.chsmr.chc.edu.tw 彙整五、相關表件請至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鑑定中心/安置/申請表件/ 下載（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gm.chsmr.chc.edu.tw/icsd）；以上申請作業有相關疑義者，請逕洽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鑑定中心蕭小姐，聯絡電話： 04-8727303 分機 6234 。六、檢附「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小組實施計畫」、「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重新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作業說明」、「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能力評估申請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能力評估結果補發申請表」各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Fri, 17 Apr 2026 01:17:54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663</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附件下載⏰114學年度鑑輔會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轉銜安置會議（B場次）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39</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5 年 4 月 7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65682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amp;nbsp;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三、開會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備註：		請通知家長參加，若家長無法參與會議，可委託學校教師代表參加。請各校於 115 年 4 月 10&amp;nbsp;日下午 4&amp;nbsp;時前掃描家長通知書回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承辦人信箱（ u0960667199@hlc.edu.tw ）。			為確實評估學生安置需求，請原安置學校(園所)之特教教師務必攜帶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測驗評量紙本及學習檔案等資料與會。			請原安置學校(園所)與新安置學校遴派相關教師或特教承辦人依會議時程與會，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於處務公告確認最新會議時程表。			出席人員線上填報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8cr1zfNpouvauIK6WMnCNr9ipAy70VJJ42lOySOOymY/viewform?pli=1&amp;amp;pli=1&amp;amp;edit_requested=true	&amp;nbsp;	</description>
        <pubDate>Thu, 09 Apr 2026 01:14:4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39</guid>
    </item>
        <item>
        <title>「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5280120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47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4 月 1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52801201D 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電話：（ 02 ） 7736-7890 。</description>
        <pubDate>Wed, 08 Apr 2026 03:25:51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472</guid>
    </item>
        <item>
        <title>有關辦理「115學年度大班升小一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會議」，請依說明事項辦理</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276</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5 年 3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58496B 號函。二、請各校（園）於 115 年 5 月 16 日前召開跨階段生涯轉銜會議；經鑑輔會鑑定為正式或疑似特殊教育學生者，請邀請下一教育階段學校與會，並於會後將轉銜會議紀錄逕送教育處特幼科備查。三、發展遲緩學生之轉銜作業，仍請原就讀學校召開校內跨階段轉銜會議，並將會議紀錄逕送教育處特幼科；無須邀請下一教育階段學校共同與會。</description>
        <pubDate>Tue, 31 Mar 2026 02:30:5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276</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附件下載⏰114學年度鑑輔會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轉銜安置會議（A場次）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38</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5 年 3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58576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amp;nbsp;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早上 8 時 30 分三、開會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備註：		請通知家長參加，若家長無法參與會議，可委託學校教師代表參加。請各校於 115&amp;nbsp;年 3 月 27&amp;nbsp;日下午 4&amp;nbsp;時前掃描家長通知書回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承辦人信箱（ u0960667199@hlc.edu.tw ）。			為確實評估學生安置需求，請原安置學校(園所)之特教教師務必攜帶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測驗評量紙本及學習檔案等資料與會。			請原安置學校(園所)與新安置學校遴派相關教師或特教承辦人依會議時程與會，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於處務公告確認最新會議時程表。	</description>
        <pubDate>Fri, 27 Mar 2026 03:25:59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38</guid>
    </item>
        <item>
        <title>【公文附件下載】114學年度鑑輔會第3梯次鑑定安置初判結果相關附件</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89</link>
        <description>花蓮縣政府 115 年 3 月 20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55188 號函文附件，請有需要之教師逕行下載使用。</description>
        <pubDate>Fri, 20 Mar 2026 06:32:01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89</guid>
    </item>
        <item>
        <title>有關114學年度第一、二梯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繳交事宜，詳如說明。</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4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1 月 13 日府教特字第 1140225301&amp;nbsp; 號函、 115 年 1 月 8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07608 號函辦理。第一梯次（ 114 年 12 月 17 日前）及第二梯次（ 115 年 3 月 14 日前）核定文號及收件截止時間，先予敘明。二、請安置學校於學生實際接受特教服務後，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並於 115 年 4 月 2 日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建檔。三、針對?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視覺障礙及聽覺障礙學生，無須填寫本表?，鑑輔會將另行派員到校進行安置適切性追蹤。</description>
        <pubDate>Thu, 19 Mar 2026 03:10:4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6042</guid>
    </item>
    
</channel>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