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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施淑娟主任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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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花蓮縣99年度加強防制學生交通違規及交通事故研習計畫(如附件)</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amp;id=26368</link>
        <description>一、	依據：   花蓮縣政府執行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99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二、目的：（一）	培養學生正確之交通法令觀念。（二）	加強生命教育，培養正確休閒活動觀念，（三）	宣導不無照駕駛及違規騎乘機車或參加飆車競賽活動，以確保生命安全。（四）	學務曾有違規紀錄之學生，以導正學生偏差之觀念及行為。（五）	學習急救知識，以達自救救人之功效。三、指導單位：交通部、教育部四、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五、承辦單位：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六、實施方式：以下列中心學校為辦理地點，中心學校之鄰近中小學有意願者，依照報名日期向新城國中報名。（一）研習日期： 99 年 03 月 1 日至 99 年 05 月 31 日止，計辦理 5 場次，每場次以 2 小時計。（二）研習地點與辦理日期：詳如附件，由研習地點中心學校與鄰近中小學共同參與（每一場次至少含國中小各 1 校為原則）      研習地點（中心學校）	辦理日期與時間	                平和國中                3 月 05 日（五） 14 ： 05－15 ： 45    新城國中	        4 月 02 日（五） 14 ： 05－15 ： 45		玉里國中        	4 月 14 日（三） 14 ： 00－16 ： 00		秀林國中	        4 月 21 日（三） 14 ： 05－15 ： 45萬榮國中	        5 月 21 日（五） 14 ： 00－16 ： 00	（三）參加對象及人數：主要宣導對象為本縣國小高年級及國中七、八、九年級學生，每場次以 100 人至 150 人，報名學生所屬學校須薦派帶隊教師 1 名帶隊參加，帶隊教師給予研習時數，參加人員之往返交通請各校自理。（四）報名期限：平和國中場次自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 日(星期三)止，其他場次於活動前 2 週報名截止。</description>
        <pubDate>Mon, 01 Mar 2010 04:5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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