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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戴子軒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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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5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請收費調整一案，請查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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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 114 年度第 2 次全國幼教及學前特教科長會議決議、 115 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委員會籌備會議決議、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小組作業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421 號及 115 年 2 月 4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122 號函辦理。二、欲申請收費調整者，請務必依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申請資料檢核表之規定，於本(115)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資料(1式8份)，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申請辦理。三、相關流程表件如附檔，請自行下載使用。四、 114 年度原始憑證之指定月份於本(115)年3月17日(星期二)後另行通知已提出收費調整申請之園所，請於本(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檢具資料(1式8份)，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五、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說明暨通知須回收至少七成以上，且不同意者低於 50％，並製作統計表以供委員審議參酌。六、私立幼兒園因人員調薪而調整收費者，請依據本府 115 年 2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27789 號函（諒達）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4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122 號函規定申請，並配合本案期程辦理。七、欲申請午餐費、點心費調整者，需檢附輔導紀錄、菜單以供委員審議參酌；公立幼兒園餐點費請依據本府 113 年 7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29376 號函（諒達）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421 號函規定申請，並配合本案期程辦理。八、欲申請延長照顧服務費調整者，需檢附家長告知書，載明延長照顧服務可自由選擇參加及其計費公式等。九、應附資料缺件且無法於本(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者，依規定駁回申請。</description>
        <pubDate>Mon, 02 Mar 2026 00:19:4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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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有關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042</link>
        <description>有關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依據113年3月18日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請各園依照下列期程辦理：(一)公立幼兒園1、招生公告日期：115年5月15日至5月31日2、申請登記日期：115年6月1日至6月5日(8:00-11:00；14:00-16:00)3、抽籤日期：115年6月8日(9:00開始)4、錄取公告日期：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5、報到日期：115年6月15日(二)非營利幼兒園1 、招生公告日期：115年4月15日至5月18日2 、申請登記日期：115年5月19日3 、抽籤日期：115年5月20日4 、錄取公告日期：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5 、報到日期：115年6月6日</description>
        <pubDate>Thu, 29 Jan 2026 02:39:4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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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665</link>
        <description>有關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依據113年3月18日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請各園依照下列期程辦理：(一)公立幼兒園1、招生公告日期：114年5月15日至5月31日2、申請登記日期：114年6月2日至6月5日(8:00-11:00；14:00-16:00)3、抽籤日期：114年6月9日(9:00開始)4、錄取公告日期：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5、報到日期：114年6月16日(二)非營利幼兒園1 、招生公告日期：114年4月15日至5月19日2 、申請登記日期：114年5月20日3 、抽籤日期：114年5月21日4 、錄取公告日期：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5 、報到日期：114年6月7日</description>
        <pubDate>Mon, 24 Mar 2025 07:54:5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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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4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請收費調整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22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 112 年度第 2 次全國幼教及學前特教科長會議決議、 114 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委員會籌備會議決議、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小組作業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0242 號及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421 號函辦理。二、欲申請收費調整者，請務必依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申請資料檢核表之規定，於本(114)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資料(1式8份)，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申請辦理。三、相關流程表件如附檔，請自行下載使用。四、 113 年度原始憑證之指定月份於本(114)年3月18日(星期二)後另行通知已提出收費調整申請之園所，請於本(114)年3月 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具資料(1式8份)，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五、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說明暨通知須回收至少七成以上，並製作統計表以供委員審議參酌。六、私立幼兒園因人員調薪而調整收費者，請依據本府 113 年 3 月 22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56463 號函（諒達）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0242 號函規定申請，並配合本案期程辦理。七、欲申請午餐費、點心費調整者，需檢附輔導紀錄、菜單以供委員審議參酌；公立幼兒園餐點費請依據本府 113 年 7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29376 號函（諒達）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421 號函規定申請，並配合本案期程辦理。八、欲申請延長照顧服務費調整者，需檢附家長告知書，載明延長照顧服務可自由選擇參加及其計費公式等。九、應附資料缺件且無法於本(114)年3月 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者，依規定駁回申請。</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Mar 2025 01:33:4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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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公立幼兒園113學年度午餐費及點心費會計子目疑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4857</link>
        <description>旨案係 113 年度新興計畫，爰未及於 112 年納編 113 年會計子目，將於 113 年納編 114 年會計子目，俾利 114 年第 2 期經費執行，至 113 第 1 期經費仍請依相關規定專款專用。</description>
        <pubDate>Mon, 23 Dec 2024 01:02:1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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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臺中市立圖書館辦理113年國際講座-「共讀永續，親子起步走－圖書館幼兒閱讀與永續發展」，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996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中市立圖書館 113 年 6 月 27 日中市圖輔字第 1130004205 號函辦理。二、為推廣幼兒閱讀及親子共讀理念，辦理「共讀永續，親子起步走－圖書館幼兒閱讀與永續發展」國際講座，邀請國內外學者共同分享嬰幼兒閱讀與永續發展之趨勢與議題。旨揭講座謹訂於 11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9 時至 16 時 10 分，請本縣圖書館館員、學校教師或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三、報名自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0 日止，採線上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ezAvkx  ）。四、檢附講座活動計畫及海報如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Fri, 28 Jun 2024 02:32:4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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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修正「花蓮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小組作業計畫」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9039</link>
        <description>依據本府 113 年 5 月 9 日府人訓字第 1130089840A 號書函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Tue, 28 May 2024 06:27:0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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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新竹縣辦理113學年度嘉豐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選事宜，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821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新竹縣政府 113 年 4 月 15 日府授教幼字第 1139550596A 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該縣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該縣 113 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法人辦理嘉豐非營利幼兒園甄選事宜。三、參與本案甄選法人資格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規定如下：(一)學校財團法人及醫療法人。(二)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三)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四)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四、辦理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興里 9 鄰福興東路二段 169 號。五、繳交資料注意事項：請依甄選須知及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計算表)。六、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請於 113 年 5 月 6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B 棟 6 樓)，並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七、如有場勘需求，請每非營利法人至多派 2 名人員於 1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在該園門口集合統一場勘。八、本案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府教育局網站最新公告(編號 78618)下載。九、本案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黃小姐，電話： 03-5518101 分機 2871 。</description>
        <pubDate>Tue, 16 Apr 2024 02:05:3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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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8201</link>
        <description>有關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依據113年3月18日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請各園依照下列期程辦理：(一)公立幼兒園1、招生公告日期：11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2、申請登記日期：113年6月3日至6月5日(8:00-11:00；14:00-16:00)3、抽籤日期：113年6月11日(9:00開始)4、錄取公告日期：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5、報到日期：113年6月17日(二)非營利幼兒園1 、招生公告日期：113年5月1日至5月21日2 、申請登記日期：113年5月22日3 、抽籤日期：113年5月23日4 、錄取公告日期：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5 、報到日期：113年6月1日</description>
        <pubDate>Mon, 15 Apr 2024 01:27:2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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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教育部幼兒園美感教育扎根計畫」113學年度幼兒園美感教育共學社群招募辦法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815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1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30036576 號函辦理。二、教育部為持續推動第三期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 113-117 年）「美感即生活：從幼啟蒙，扎根生活，在地國際，永續實踐」之目標，並深耕幼兒美感共學，分眾培育種子教師以擴散美感教育成果，爰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計畫，並招募美感教育共學社群。三、本招募辦法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一)招募對象：１、服務於已立案之教保服務機構，且對該社群主題課程具實施意願並有實踐場域之教保服務人員。２、曾參加「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及「幼兒園美感教育」相關研習之教保服務人員。３、具備幼教理念和課程設計能力，能運用在地資源發展美感特色的課程之教保服務人員。(二)社群資訊： 113 學年度全國成立 8 個社群，每個社群以招收 25 位成員為原則，各社群之場次與日期詳請參閱附件。(三)報名資訊：１、 113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 時 30 分至 11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 時 30 分。２、點選本計畫美感教學社群報名連結並填寫 google 表單，網址如下： https://forms.gle/hnDeJ8XTc5N6Xa6g7  。３、未於報名期間內完成所有程序，恕不收件。(四)錄取條件：１、未曾參與過美感共學社群之學員優先錄取（北區空間社群除外），曾參與美感社群之學員，請選擇不同主題之社群。２、各社群錄取成員以「同服務單位不超過 2 人」為原則。３、未錄取第一志願者，依第二志願排列後審查，程序同上，以此類推。４、主辦單位依上述原則保有最終錄取決定權。(五)審查結果：錄取名單將於 113 年 6 月 5 日以 E-mail 通知，並在「幼兒園美感教育扎根計畫」粉絲專頁（ http://si.piee.pw/FN5Q5  ）公告。四、倘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臺南大學廖助理，電話：（ 06 ） 213-0150 、（ 06 ） 213-3111 分機 678 ，電子信箱： aestheichild@gmail.com 。</description>
        <pubDate>Mon, 15 Apr 2024 00:28:36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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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高雄市明義、灣內、文小26(暫名)、中芸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選事宜，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812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9 日高市教幼字第 11332668400 號函辦理。二、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一)參與甄選資格：１、學校財團法人及醫療法人。２、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３、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４、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二)園名及地址：１、明義：高雄市小港區明義街 77 號(位於高雄市小港區明義國民小學內)。２、灣內：高雄市仁武區八德東路 568 號(位於高雄市仁武區灣內國民小學內)。３、文小 26(暫名)：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 1857 號(位於文小 26 用地)。４、中芸：高雄市林園區中芸路 3 之 100 號(位於高雄市林園區中芸國民中學內)。(三)參加甄選收件期限及地址：請依各園委託辦理計畫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於 113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送達該局幼兒教育科(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 132 號 3 樓)，逾期不予受理，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四)如有場勘需求，請每非營利法人至多派 2 名人員於下列時間，逕至欲參與甄選之地點場勘，採定時集合統一說明：１、明義： 11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明義國民小學正門口)２、灣內： 11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灣內國民小學正門口)３、文小 26(暫名)： 1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鼓山區裕誠路 1857 號)４、中芸： 1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中芸國民中學正門口)(五)相關委辦及甄選事項(如班級規模、核定招收幼兒數及委託期程等)請詳參各園委託辦理計畫、行政契約書、需求說明書及相關參考資料，文件請至該局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kh.edu.tw  ；路徑：文件表單下載/幼兒教育科/園務行政管理/非營利幼兒園/113 年非營利幼兒園甄選公告文件)，並可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參閱非營利幼兒園相關規定(網址： https://www.ece.moe.edu.tw/ch 。(六)相關甄選問題請洽該局幼兒教育科陳小姐，電話： 07-7995678 分機 3069 。</description>
        <pubDate>Wed, 10 Apr 2024 06:40:2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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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修正「花蓮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業經本府113年3月21日府教特字第113005200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如附件）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760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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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1 Mar 2024 00:31:14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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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臺北市113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法人辦理胡適非營利幼兒園之甄選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730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27 日北市教前字第 11330419521 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旨案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辦理甄選。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一)參與甄選資格：１、學校財團法人。２、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３、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４、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二)據點地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 1 號 1 樓（胡適國小內）。(三)繳交資料注意事項：１、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２、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３、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 25 份及電子檔 1 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四)收件地址及收件期限說明如下：１、收件地址：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２、收件期限：經營計畫書請於 11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送達。四、倘對現場環境有興趣之法人，請聯繫該局安排會勘；另有關現場設施設備改善，該局將提供相關經費予以改善。五、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doe.gov.taipei  ；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六、如需詢問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許小姐，電話： 02-27208889 轉 6388 、電子郵件： ac9477@gov.taipei 。</description>
        <pubDate>Thu, 29 Feb 2024 10:26:4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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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臺北市113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法人辦理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之甄選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729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27 日北市教前字第 11330419523 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協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旨案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辦理甄選。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一)參與甄選資格：１、學校財團法人。２、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３、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４、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二)據點地址：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中山區大直里 35 鄰崇實路 127 號）。(三)繳交資料注意事項：１、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２、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３、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 25 份及電子檔 1 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四)收件地址及收件期限說明如下：１、收件地址：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２、收件期限：經營計畫書請於 11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送達。四、倘對現場環境有興趣之法人，請聯繫該局安排會勘；另有關現場設施設備改善，該局將提供相關經費予以改善。五、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doe.gov.taipei  ；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六、如需詢問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許小姐，電話： 02-27208889 轉 6388 、電子郵件： ac9477@gov.taipei 。</description>
        <pubDate>Thu, 29 Feb 2024 10:21:5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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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3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請收費調整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695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 112 年度第 2 次全國幼教及學前特教科長會議決議、 113 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委員會籌備會議決議、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小組作業計畫辦理。二、欲申請收費調整者，請務必依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申請資料檢核表之規定，於本(1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資料(1式8份)，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申請辦理。三、相關流程表件如附檔，請自行下載使用。四、 112 年度原始憑證之指定月份於本(113)年3月18日(星期一)後另行通知已提出收費調整申請之園所，請於本(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具資料(1式8份)，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五、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說明暨通知須回收至少七成以上，並製作統計表以供委員審議參酌。六、欲申請午餐費、點心費調整者，需檢附輔導紀錄、菜單以供委員審議參酌。七、欲申請延長照顧服務費調整者，需檢附家長告知書，並載明延長照顧服務可自由選擇參加及其計費公式等。八、應附資料缺件且無法於本(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者，依規定駁回申請。</description>
        <pubDate>Tue, 20 Feb 2024 08:04:3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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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臺北市113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法人辦理胡適非營利幼兒園之甄選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670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23 日北市教前字第 11330341281 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旨案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辦理甄選。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一)參與甄選資格：１、學校財團法人。２、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３、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４、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二)據點地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 1 號 1 樓（胡適國小內）。(三)繳交資料注意事項：１、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２、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３、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 25 份及電子檔 1 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四)收件地址及收件期限說明如下：１、收件地址：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２、收件期限：經營計畫書請於 113 年 2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送達。四、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doe.gov.taipei  ；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五、如需詢問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許小姐，電話： 02-27208889 轉 6388 、電子郵件： ac9477@gov.taipei 。</description>
        <pubDate>Wed, 24 Jan 2024 07:14:2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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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修正「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服務辦法」第一條、第二條，業經本府113年1月19日府教特字第113001042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如附件）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6444</link>
        <description></description>
        <pubDate>Fri, 19 Jan 2024 05:59:2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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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承辦之113年非營利幼兒園暨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主管增能系列研習、以及非營利幼兒園暨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各乙份，請查照。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657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 113 年 1 月 11 日 113 年社竹協字第 113004 號函辦理。二、該會將以承辦非營利幼兒園之績優成果及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優質經驗，邀請專業講師及幼兒園團隊分享與解說幼兒園如何落實教學正常化的課程理念、園務經營管理及危機處理，提供幼教夥伴專業指導建議和支持，並透過小組實例設計與討論拓展更多領導思維提升專業教學技巧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歡迎想增能的公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主管及承辦幼兒園的法人團體報名參加。三、課程內容及其他資訊請詳見課程實施計畫(如附件),或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 FB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ckids/  本課程非免費課程，學員仍須自行繳納部分研習費用，報名連結:https://www.beclass.com/rid=284b3cd6556c4559c4fd  。四、聯絡方式:Email:service@eckids.org,電話:03-5309017 蔡小姐。</description>
        <pubDate>Wed, 17 Jan 2024 08:31:4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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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臺北市113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法人辦理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之甄選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631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5 日北市教前字第 11330302321 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旨案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辦理甄選。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一)參與甄選資格：１、學校財團法人。２、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３、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４、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二)據點地址：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中山區大直里 35 鄰崇實路 127 號）。(三)繳交資料注意事項：１、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２、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３、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 25 份及電子檔 1 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四)收件地址及收件期限說明如下：１、收件地址：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２、收件期限：經營計畫書請於 113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送達。四、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doe.gov.taipei  ；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五、如需詢問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許小姐，電話： 02-27208889 轉 6388 、電子郵件： ac9477@gov.taipei 。</description>
        <pubDate>Fri, 05 Jan 2024 08:32:26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6319</guid>
    </item>
        <item>
        <title>有關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7、8條之退費日數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0584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辦法第7、8條略以：「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教保服務機構因天災、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含假日)以上者、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五日(含例假日)以上」依規定辦理退費，先予敘明。二、倘若幼生請假當週之教保服務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幼生自星期三起須請假五日，並事先完成請假手續，因星期六至星期日本非教保服務日，幼生家長無從辦理請假手續，爰星期三至星期日視為業達退費日數基準之五日，惟實際退費日數為教保服務日之星期三至星期五，至星期六至星期日本非教保服務日，無須辦理退費。</description>
        <pubDate>Mon, 11 Dec 2023 07:54:25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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