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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劉杏姿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news.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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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建國一百年．移民署舉辦新移民子女一起來說唱比賽，請各校協助宣導外籍配偶子女參加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887</link>
        <description>發布機關: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 發布日期:2011/3/21 連絡電話:02-23889393#2520(沙信輝科長) 　　一、為倡導尊重多元文化及慶祝建國 100 年母親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舉辦「新移民子女一起來說唱－說媽媽的故事 唱媽媽的歌」比賽，本活動結束日期至 3 月 31 日止，歡迎全國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踴躍報名參加，透過專線電話，勇敢地表達出對媽媽的愛意。二、移民署表示，本次活動參賽者係透過電話參加說唱比賽，其中說故事報名專線為 0951-052-333 ，參賽對象以就讀低年級(含幼稚園)及中年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為主；歌唱報名專線為 0951-057-333 ，參賽對象個人組係以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為對象，親子組係以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及家人或親友為對象。（參賽者使用的說、唱語言並無任何限制）三、本活動結束後，將於 100 年 4 月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初賽評選，各參賽組別將評選各組前 6 名，並於 100 年 5 月 7 日（星期六）進行決賽評選，冠軍可獲頒禮券 10,000 元及獎狀 1 幀、亞軍可獲頒禮券 8,000 元及獎狀 1 幀、季軍可獲頒禮券 6,000 元及獎狀 1 幀、入圍獎可獲頒禮券 3,000 元及獎狀 1 幀（另提供決賽者交通費補助）。四、距離活動結束時間約剩一星期，移民署鼓勵新移民子女把握時間，踴躍報名參加，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電話： 02-23889393 轉 2522 、 2525 、 2529 、 2594 )，或至該署網站最新消息區查詢（網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description>
        <pubDate>Fri, 25 Mar 2011 00:5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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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請有意申請教育部「100年度補助國小（附設補校）辦理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計畫之國小及國小補校，於100年3月31日(星期四)前報府(免備文)，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83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3 月 22 日臺社(一)字第 1000047020 號函辦理。二、國民小學說明、提案需符合下列要件（一）縣市首長支持。（二）中心區域位置具隔離式且獨立出入空間。（三）中心經營團隊對推動社區教育有經營理念及規劃。（四）社區參與，中心具備完整運作機制。（五）學校整合並運用各機關、社區教育資源，可永續經營該中心。（六）不用專職、少用兼職，多用替代役及臨時人力。三、各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應有近程目標－與國小教學區域隔離，廣增志工人口數，延攬進駐團體，培養中心募款能力，爭取經費；中長程目標－與學校社區完全融合，達自主永續經營之目標。四、中心在空間方面請坐落於學校角落有獨立進出口，儘量與學校教室隔離，避免干擾學校。五、在組織中心經營團隊，應說明推動社區教育之學經歷及社區資源，並由社區參與，儘量網羅成教、社教背景或專長者，以撰寫計畫、規劃方案。六、人力運用方面，多運用志工、臨時人力及替代役。七、關於中心學校推動終身學習部分，教育部將視實際情形辦理研習，教授社區教育方案敘寫，以彙整各方資源進入社區。八、申請單位可就執行團隊數、參與人次及結合部會資源等項，訂定中心之發展指標。九、各校申請計畫電子檔，亦請以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cerinna@hl.gov.tw ，俾利彙整。</description>
        <pubDate>Tue, 22 Mar 2011 09:0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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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逾期尚未領取本縣99年慶祝教師節暨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與縣長合影照片之教師名冊 ，請學校儘速派員至社教科領取。</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739</link>
        <description>一、檢附未領取與縣長合照名冊如下:    10 年:北林國小 陳之樂         馬遠國小 李嘉淇         北昌國小 劉家琪         嘉里國小 葉嘉珠         宜昌國小 陳燕嬌              20 年:稻香國小 許月鳳              30 年:鳳林國中 姜月嬌          花崗國中 周芬菲          文蘭國小 田花英          吉安國中 郭吟妹          宜昌國小 陳秀珠二、前述名單中若有未親自參加受獎者，請來電告知。三、尚未領取獎狀名單:    10 年: 光復國小 田惠芳</description>
        <pubDate>Wed, 16 Mar 2011 07:1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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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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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100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公開徵選樣本，歡迎廠商踴躍提送樣本，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714</link>
        <description>一、徵選目的：作為花蓮縣 100 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採購標的之參考依據，並後續辦理招標作業。二、樣本項目：分為新台幣 300 元以內之紀念品及 600 元以內之禮品二大種類；紀念品作為慶祝教師節致贈本縣高中及各公立國中、小學、幼稚園教師之用，禮品則致贈予教師節表揚大會中受表揚教師。三、提供樣本數量：每家廠商限提送紀念品或(及)禮品最多各 5 項樣本，其成品紀念品以單價新台幣 300 元以內為原則，禮品以單價 600 元以內為原則。四、提送時效：請於 100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 30 分下班以前提送，逾時不予受理。五、提送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六、預定採購標的：以本次公開徵求之樣本，經本府遴選出之產品作為「花蓮縣 100 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之採購標的。七、預計採購時程：預訂於 100 年 6 月以公開招標最低價決標方式辦理「花蓮縣 100 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預計採購數量紀念品約 3,200 份，禮品約 300 份，實際採購數量以公開招標之招標文件為準。八、預訂採購交貨期：於 100 年 9 月中旬送達本縣縣立高中及各公立國中、小、幼稚園以及本府教育處及其他指定地點。九、遴選方式：由本府分別針對廠商所送之紀念品及禮品兩大種類，遴選出之產品作為採購標的之參考依據。十、廠商提送樣本注意事項：1.提送樣本應以大眾化商品為原則，不得涉及專賣或獨家製造之相關問題。2.每一樣本請以自黏貼紙標明中文名稱及參考單價，並請同時提供產品規格說明書或基本功能等附件，以作為遴選為採購標的時，產品規格之參考。3.所提送樣本不可標明廠商名稱或註記任何可資識別之廠商名稱文字、記號。十一、本案聯絡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78　傳真： 03-8462787 承辦人員：劉杏姿十二、機關上班時間：週一～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十三、樣本將於遴選後電話通知各送件廠商領回。</description>
        <pubDate>Tue, 15 Mar 2011 06:52: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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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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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辦理「新移民子女一起來說唱-說媽媽的故事、唱媽媽的歌」比賽活動計畫電子附件，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521</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100 年 3 月 2 日府教社字第 1000035211 號函參照。二、旨揭活動計畫電子檔詳如附件。三、相關比賽活動內容亦可參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description>
        <pubDate>Fri, 04 Mar 2011 01:0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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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所屬「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配合基隆市政府承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北區決賽，特邀參賽學生及老師免費入館參觀，並安排專人導覽，請　查照轉知。</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48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100 年 3 月 1 日陽文字第 1000000275 號函辦理。二、該基金會所屬「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融合海洋教育、語文領域和藝術與人文領域,以多元展示方式表現海洋文化各種樣貌。三、預約導覽:(02)2421-5681 轉 104 張組長，來電說明為參賽團體，於決賽期間可免費進館參觀。四、「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相關資訊：(一)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 4 號(基隆火車站前)(二)開放時間:週二~週日上午 9:00~17:00(週一休館)(三)特展內容:詩情畫意訪古船特展、陽明海運全球貨櫃運輸特展、蛻變-從招商局到陽明海運展,並設有 3D 立體動畫電影院,播放「清明上河圖」</description>
        <pubDate>Wed, 02 Mar 2011 05:5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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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補助本縣參加「9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及個人組參賽經費，請即掣據報府辦理預撥（非縣立學校請檢具經費原始憑證辦理實付撥款），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420</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文號：府教社字第 1000034547 號函。二、依據「9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暨「花蓮縣政府補助所屬各級學校運動團隊參加全國性競賽或移地訓練作業要點」辦理。三、旨揭比賽團體組訂於 100 年 3 月 1 日起於基隆市舉行，個人組訂於 100 年 3 月 15 日起於台北市舉行，請各校留意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網站（ http://www.ner.gov.tw/ ）發布之比賽相關訊息。四、旨揭補助款，各校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確依政府採購法第 72 、 73 條規定辦理結算驗收程序，並做成驗收結算紀錄。五、本補助款准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各縣立學校須於 100 年 4 月 30 日前，函送經費結報表及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報府辦理核結（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非縣立學校請於參賽結束後 1 個月內檢具經費原始憑證、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及收款收據辦理實付撥款。六、隨隊教師及領隊本府給予公假排代，公立中小學代課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七、本案係補助各校參加「9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之相關經費，行程以 3 天 2 夜核計，各校應依附表之行程說明規劃辦理；或有衍生其他活動，應依相關規定報府核辦，其費用由各隊自行負擔。八、檢附「花蓮縣參加『9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隊補助經費一覽表」1 份供參。</description>
        <pubDate>Fri, 25 Feb 2011 04:0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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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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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通知9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各隊伍出場順序公告，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35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100 年 2 月 16 日臺史前館公服字第 1000000653 號書函辦理。二、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業於 100 年 2 月 18 日上午 10:30 於該館 1058 會議室舉行旨揭順序抽籤。由主辦單位以電腦亂數抽籤並邀請律師現場公證。  三、各項最新消息將公佈於該館網頁，請逕自上網頁查詢。  </description>
        <pubDate>Wed, 23 Feb 2011 02:1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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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為配合內政部考核，請各校於100年3月4日(星期五)前填報98年及99年「社會服務」調查表並報送相關成果，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358</link>
        <description>一、附上電子檔(空白表)，請依限填報。二、社會服務調查表，請連同成果報告電子檔，一併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cerinna@hl.gov.tw 彙辦。</description>
        <pubDate>Wed, 23 Feb 2011 02: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358</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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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臺閩地區花蓮縣政府100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請各校廣為宣傳民眾踴躍報考，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148</link>
        <description>一、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及推動外籍配偶教育，鼓勵其學習本國文化，花蓮縣政府將於 100 年 3 月 13 日（星期日），在花崗國民中學舉辦 100 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稱學力鑑定）。二、本項考試一律免報名費，國中報名資格畢業程度考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學科共五大科。國小畢業程度考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學科共四大科。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三、考試資格：國小級需年滿 14 歲(民國 86 年 9 月 1 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國中級需年滿 17 歲（民國 83 年 9 月 1 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報名請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 3 張 2 吋照片。亦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四、報名時間:100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至 2 月 14 日(星期一)止，於上班時間至花崗國中補校報名；另為服務鄉親， 2 月 12 日（星期六）及 2 月 13 日(星期日)上午 9 點至 12 點接受報名。五、報名地點：花崗國中補校（地址： 970 花蓮市公園路 40 號，電話 03-323924 分機 60 。六、檢附簡章一份（如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Fri, 11 Feb 2011 06:1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148</guid>
    </item>
        <item>
        <title>請本縣代表參加「9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參賽學校，注意相關補助經費修正情形，請　 查照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021</link>
        <description>本縣「9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參賽經費,因與去年(98 學年度)補助額度相較,目前於簽核中修正如附件,請各校參考,惟補助經費仍以實際公文為準。</description>
        <pubDate>Wed, 26 Jan 2011 00:5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2021</guid>
    </item>
        <item>
        <title>公告「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以臺參字第0990230706C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965</link>
        <description>一、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修正條文（如附件），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spx)/ 法令規章/2001-2011 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教育部 2011 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社教司段愛娟小姐(聯絡電話： 02-77365715)。 </description>
        <pubDate>Fri, 21 Jan 2011 03:1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965</guid>
    </item>
        <item>
        <title>公告教育部修正『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並將名稱修正為『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93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 月 11 日臺參字第 0990231115F 號函辦理。二、教育部修正『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並將名稱修正為『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11 日以臺參字第 0990231115C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發布令影本如附件。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spx)/ 法令規章/2001-2011 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教育部 2011 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四、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教司倪鈺琦小姐(聯絡電話： 02-77365884)。 </description>
        <pubDate>Thu, 20 Jan 2011 01:4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936</guid>
    </item>
        <item>
        <title>請本縣代表參加「9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及「9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團體組參賽學校，參酌相關補助經費，有疑問者請速於100年1月14日(星期五)下班前e-mail至承辦人信箱，請　 查照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771</link>
        <description>是項經費將於各校確認無疑問後，由本處簽核補助各校，請各校配合，於期限內確認，有疑問者請將問題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俾供彙辦。承辦人：劉杏姿電子信箱： cerinna@hl.gov.tw</description>
        <pubDate>Tue, 11 Jan 2011 03: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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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檢送國立嘉義大學2011年「研究與實務的整合：諮商與家庭教育工作模式新展望」國際學術研討會徵稿辦法，歡迎本縣請各國民中小學教師踴躍投稿，請　查照。 </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76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 99 年 12 月 31 日嘉大輔字第 0990025417 號函辦理。二、該校訂於 100 年 4 月 14 、 15 日（星期四、五）於蘭潭校區圖書館演講廳辦理該項研討會。  二、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 100 年 2 月 20 日止。  三、查詢徵稿相關資訊請至該校輔導與諮商學系網頁查詢，網址： http://www.ncyu.edu.tw/gcweb/ 。  四、檢附徵稿辦法（如附件）。  五、本案聯絡人：國立嘉義大學　楊雅琪　　電話： 05-2743111 分機 3732</description>
        <pubDate>Tue, 11 Jan 2011 00:3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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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請辦理99年度成人基本教育班之國小，提送敘獎名單1名，傳送本處社教科彙辦，請　查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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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辦理。二、本縣辦理 99 年度成人基本教育班學校如下:    東竹、鳳仁、靜浦、瑞穗、豐裡、新城及富里國小共 7 所學校。三、請於 100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以前將電子檔傳送本處承辦人彙辦。    承辦人:劉杏姿    電子信箱: cerinna@hl.gov.tw     電話:03-8462860 分機 278</description>
        <pubDate>Wed, 05 Jan 2011 07:0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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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為配合教育部教育視導，請本縣鑄強、明義、中正、北埔、嘉里及宜昌國小於100年1月10日(星期一)前協助提供外籍配偶擔任教育服務人力資料，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645</link>
        <description>請於 100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前將電子檔回傳至電子信箱： cerinna@hl.gov.tw</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Jan 2011 07:0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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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為配合教育部視導，請本縣成人基本教育班於100年1月10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提供資料，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644</link>
        <description>一、所需填報資料，詳如電子檔，包含以下資料：(一)外籍配偶識字班學員人數(二)99 年度結業人數(三)成教班學員學習需求調查(四)請提供成教班初、中、高級班學員名冊、 99 年度結業學員名冊、講師名冊、培訓外籍配偶擔任教育人力名冊（共６個工作表）之 excel 電子檔回傳。(五)請提供成教班教師研習（含退休公教人員）之成果、場次及照片等研習相關資料（裝訂成冊）。(六)請提供書面資料：運用社區資源及媒體宣導各類多元文化教育開課資訊，並辦理相關宣傳活動措施，鼓勵新移民及其家人參學習的資料，如剪報、平面媒體、村里幹事宣導資料、社區公佈欄、跑馬燈或海報、布條、摺頁、宣傳單……等。二、以上資料請將電子傳回傳至承辦人信箱： cerinna@hl.gov.tw ，書面資料以郵戳為憑。</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Jan 2011 06:45: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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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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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為配合教育部視導，請本縣國中小學補校於100年1月10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提供資料，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643</link>
        <description>（一）請提供補校借用補校教室及設備予其他學校或單位辦理家庭教育、老人教育等終身學習活動之證明1.如係借用場地，請提供場地費收款收據影本2.若沒有證明，須請借用學校或單位提供活動成果</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Jan 2011 06:4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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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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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為配合教育部視導，請本縣新移民學習中心於100年1月10日(星期一)前提供資料，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642</link>
        <description>(一)請提供新移民學習中心志工研習之成果、場次及照片等研習相關資料（裝訂成冊）。(二)請提供假日辦理活動或課程之成果(裝訂成冊)。(三)請提供培訓外籍配偶擔任教育人力名冊之 excel 電子檔回傳。(四)請於期限內儘速辦理經費核結，且結餘款在 10 萬元以下(最好不要有結餘)</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Jan 2011 06:4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news.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1642</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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