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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準公】有關112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經濟需要協助幼兒課後延長照顧經費申請,請於113年2月1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報府申請。

一、系統造冊申請:
請欲申請之各園於即日起至1 月 30 日止,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準公共延長照顧專區-請領清冊維護欄位,依園內幼生於 112 年 8 月至 113 年 1 月實際參與延長照顧服務情形,新增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

二、紙本送件申請:

請於113 年 2 月 1 日前檢附以下資料申請

1. 「補助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延長照顧服務經費請領清冊」1 式 2 份,並請幼生家長於「合計」欄位旁親筆簽名,並確認補助金額。

2.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生於 112 年 8 月至 113 年 1 月參與延長照顧服務之出缺席情形(點名簿等)。

3. 申請金額之收款收據及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

 

三、幼生系統登載之教保服務機構收費數額、幼兒就學情形及參與課後延長照顧情形核給補助經費並覈實支付,爰請各機構應詳實登載及更新幼兒就學情形;未核實登載且逾補登期限,致未能計入該生補助,不予補助。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陳怡安
連絡電話: 03-8462860 #254
公告時間: 2024-01-16 16:44:00
最後修改: 2024-01-17 1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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