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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3年度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相關說明

113 年度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相關說明如下:

(一)國教署自 98 年起持續補助公立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含建築物使照改善及耐震評估及補強)經費,考量已持續補助多年,又為利後續 2 歲專班設置,113 年國教署核定補助項目以公立兒園配合調整師生比既有 3 至 5 歲班轉型 2 歲班所需經費、既有 2 歲專班廁所改善經費、具急迫性影響師生安全之空間整修等核定補助項目為主

(二)113 年受理補助申請計畫書期限至113 年 2 月 28 日止,逾期提報者除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事故所需災損經費,其餘項目皆不予補助 

計劃書注意事項:

1. 計劃書繕寫請完整完善:

(1) 各項需檢附之資料請檢附齊全。

(2) 詳述清楚現況概述及需求說明、設施設備購置(使用)時間,並提供設置地點(請於平面圖標示)、現況照片請提供清晰且足以說明現況的近景與全景彩色照片,若計畫書表格不夠填寫,請自行增列或以附件方式提供。

(3) 敘明清楚改善規劃:提供設置地點、修繕範圍、面積、尺寸,並提供改善規畫圖。

如 1 :屋頂或外牆防水隔熱,請於平面圖標示改善位置及範圍。

如 2 :若 2 歲專班專用廁所,請於平面圖標示廁所位置,以利判斷廁所是否設置於教室內空間。

(4) 經費需求:請提供施作細項、經費明細表,請勿用一式編列並區分清楚各項工程經費,如:教室工程、廁所工程、防水隔熱工程…等。

2. 請將經常資本門拆分正確。

3. 轉型 2 歲班及既有案(含既有 2 歲班)計劃書請使用各別的計劃書繕

4. 計劃案有其固定作業時程,請務必遵守填報規定,避免來回補件。

***3 至 5 歲班轉型 2 歲班、既有 2 歲專班申請計畫書~請交特幼科承辦人:戴子軒#257

***一般幼兒園申請計畫書(計畫書格式同既有 2 歲專班)~請交承辦人:林楷倢#265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林楷倢
連絡電話: 8462860#265
公告時間: 2023-12-26 17:12:00
最後修改: 2024-01-02 15:35:06
點閱數: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