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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本校張新仁教授辦理112學年度「教師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請有興趣教師踴躍參加,請各校惠允公(差)假出席。

  1.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2 年 9 月 14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120420136 號函辦理。
  2. 「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 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 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 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 何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 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3. 工作坊期程與地點
    1. 北區: 112 年 10 月 20 日(五)-112 年 10 月 21 日(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2. 中區: 112 年 10 月 27 日(五)-112 年 10 月 28 日(六),文心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936 號 2-4)(鄰近四維國小捷運站)。
    3. 南區: 112 年 10 月 13 日(五)-112 年 10 月 14 日(六),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 100 號)。
  4. 工作坊參與對象
    1. 獲選本計畫 112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與「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請務必參加)。※ 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計畫於 101 學年度~111 學年度辦理之「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工作坊。
    2. 歡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高中職、國中及國小)教師 結伴參加。
    3. 歡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承辦人與 領域輔導團成員參加。
    4. 歡迎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參加。
  5. 檢附旨揭工作坊計畫晝供參,詳如附件。
  6. 敬請各位師長逕上本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活動專區-初階工作坊報名。報名網址:(https://cirn.moe.edu.tw /Cooperation/Exam/ExamMainList.aspx? sid=19&type=B)網路報名後需等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7. 本次工作坊二日皆全程參與者,核予公(差)假,並核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共 12 小時(未全程參與者,不核予時數)。
  8. 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曹瀞方小姐,聯絡電話: 02-3322-3230 分機 15 。
主辦單位: 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李欣霈
連絡電話: 8462860#566
公告時間: 2023-09-20 11:00:00
最後修改: 2023-09-20 11:51:56
點閱數: 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