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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6

催填 研習公告 有關本縣辦理教育部「112學年度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 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相關事項,請經本縣112學年度教師 甄選及教育部公費生師資培訓並完成分發報到之新進正式初 任教師的所屬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22601456 號函辦 理。

二、為使初任教師能在最短時間內熟悉教學任務,提升初任教師 教學知能、正向效能與自我專業,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建立薪傳教師諮詢輔導機制,透過具教 學經驗豐富之薪傳教師的帶領與傳承,協助初任教師順利適 應教師生涯,建立完善初任教師支持系統。

三、為期旨揭計畫能有效建立持續性支持系統,請經本縣 112 學 年度教師甄選及教育部公費生師資培訓並完成分發報到之正 式初任教師所屬學校,對每 1 名正式初任教師遴派 1 名薪傳教 師,並持續 3 年隨時提供其必要性各項諮詢輔導與協助。

四、薪傳教師資格、職責及獎勵措施,如下說明:

(一)薪傳教師資格 1、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 5 年以上(倘校內無符合年資 5 年以 上之人選者,得改遴派教學年資 3 年以上之教師,或跨 校邀請。)、班級經營與教學表現優良,以及具服務熱忱之正式教師為主,並請各校依序優先聘請符合下列資 格者: (1)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 導教師認證資格者。 (2)具國教輔導團團員身分者。

                             2、經遴派後,若無前述第一項任何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 者,得至少須補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詳如 說明六)。

(二)薪傳教師職責

                       1、提供初任教師諮詢輔導:包含教學、班級經營、親師相處 與職場適應等問題,可透過對談、諮商、座談、課程研 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進行。

                       2、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之教師進行備課 、觀課及議課。

                       3、須每次諮詢輔導後,完成諮詢輔導紀錄,並由學校於每 學年結束後統一將其書面資料函文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科 核備。

                       4、參與教育部與本縣所辦之研習及回流座談等相關會議。

(三)薪傳教師獎勵措施

                       每學年得依實際執行成果給予敘獎,以茲鼓勵。

五、請 112 學年度新進正式初任教師之所屬學校,於 112 年 8 月 11 日 (星期五)前完成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配對線上填報,網址為 : https://reurl.cc/RzoEdx 。務必在最後完成填報時上傳「 112 學年度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配對表單」學校核章掃描 檔。

六、另本縣謹訂於 112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8 月 19 日(星 期六)辦理「112 學年度國中小初任正式教師導入及薪傳教 師增能研習」,請通知受遴派之薪傳教師務必參與並於 112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且核予公(差)假及補 休 1 天,相關資訊及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未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之薪傳教師:請務必參 與 112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及 112 年 8 月 19 日(星期六)研 習,共計 2 日。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完成報名,課程編號:3967382

(二)已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以上(含初階、進階及 教學輔導教師)之薪傳教師:請務必參加第二天 112 年 8 月 19 日(星期六)研習(第一天研習可得其意願參與,倘欲 參與者請至上述課程編號報名)。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 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完成報名,課程 編號:3967383

七、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吳嘉玹 先生,電話 03-8462860#557 。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發中心
發布者: 吳嘉玹
連絡電話: 03-8462860#557
公告時間: 2023-08-07 11:00:00
最後修改: 2023-08-11 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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