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比賽】公告111學年度全國舞蹈比賽代表隊未送經費核結表之學校,請儘速辦理。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1 月 4 日府教終字第 1120000080 號函辦理。
二、縣屬學校:三民國中、國風國中;請檢附「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 經費結報表」1 式 2 份送本府辦理核結;如有結餘,請以繳款書繳回。
三、非縣屬學校:慈大附中國小部、慈大附中國中部;請檢附「花蓮縣政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從事文教體育活動審核作業要點-附表四經費實際收支明細表」1 式 2 份送本府辦理核結;如有結餘,請以支票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