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2-1 & 2-3 子計畫審結果
修正後通過之學校請於112 年 5 月 1(星期一)17:30前繳交 修改後核章版電子檔PDF 檔格式、 修改後原始檔WORD 檔格式,詳如說明。
一、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
(1). 請各申請學校務必於112 年 5 月 1(星期一)17:30前完成下列事項,逾期不候:
(2). 複審修正後通過者:請將修改後核章版電子檔PDF 檔格式、 修改後原始檔WORD 檔格式一併寄至:tsai4197@hlc.edu.tw,無需寄紙本。
二、子計畫三推動海洋教育課程:康樂國小李主任已主動與各申請學校聯繫,請配合辦理。
三、檢附 2-1 & 2-3 子計畫複審意見表及戶外教育風險計畫書供參。
四、檢附 學生回饋內容說明、部定校訂之內容說明、經費表細部(備註)說明 之參考樣本供參。
五、承辦人:蔡貴堂 電話: 03-8462860#575 or 加 line:st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