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4 月 21 日原民教字第 1120018754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對象為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每班族語教保員及協同教學人員,如有課務排代需求由原民會補助各園所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計畫行政管理費項下支出。
三、本案各場次研習如下:
(一)112 年 4 月 27 至 28 日:例行性活動及學習區全族語教學技巧與實作。(地點: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 16 號)
(二)112 年 4 月 28 至 29 日:全族語主題教學技巧實作與行政運作。(地點: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 16 號)
(三)112 年 5 月 31 日:族語教學融入幼兒律動與戲劇。(地點:國立東華大學)
(四)112 年 6 月 1 至 2 日: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參訪。(地點:國立東華大學、明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紅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