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時間: 112 年 6 月 9-10 日(暫定,確定日期將再行公告)
二、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三、相關申請表請先於?5 月 12 日(五)中午 12 時?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
四、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
五、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5 月 15 日(一)中午 12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六、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七、⭐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
八、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
⭐因處務公告系統時有故障,若本公告附件檔案下載後有誤,請逕至花蓮縣特教資源網下載「花蓮縣 111 學年鑑定工作各項表單」壓縮檔,亦可獲得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