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7日臺教資(五)字第1122701493號函辦理。
二、為回覆教育部調查,請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填覆調查意願。
三、本縣現有使用中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資訊系統運作屬教育部開發之系統,因相關開發技術、元件及瀏覽器已被原廠逐步淘汰,現有系統使用者服務介面及系統架構及效能已逐漸不符縣市需求,及為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法遵作業,同時無縫接軌順利下架現有系統,教育部擬以現有系統功能為基礎,規劃委外重新建置新系統。
四、另行政院主計總處為推動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資訊化,開發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簡稱SBA系統) ,提供總處、中央政府240餘個特種基金及20個市縣約500個特種基金辦理預算編製等會計事務處理功能,以促進共用性系統資源運用效益。
五、請學校考量繼續使用教育部系統及改用行政院主計總處開發之 SBA 系統之各別優缺點後,請慎重選擇。
六、各校意願擬做為本案簽辧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