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甄選【1 次公告第 1 次招考】甄選結果。
依據:案經本校 111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甄審委員會第 2 次會議審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錄取名單如下: 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正取 1 名:黃紹玲 。
二、錄取人員請於 112 年 02 月 09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依本校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1 次公告分 5 次招考)規定,本案已錄取足額,爰取消第 2 次至第 5 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