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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案,受理申請日期自111年2月10日起至2月28日止。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辦理。
二、請協助設籍貴校在家教育學生申請,並於旨揭期限前檢具申請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三、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及申請表各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怡安
連絡電話: 8462860#255
公告時間: 2023-01-30 14:49:28
最後修改: 2023-02-01 09:43:32
點閱數: 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