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112 年 1 月 5 日 112 研學字第 0000000003 號函。
二、該中心為鼓勵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語言教學、語言測驗 相關研究,特自民國 108 年起提供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計畫補助。
三、本專案提供以下兩類補助方式:
(一)一般研究計畫:適用國內各級學校現職本國籍專任或約 聘教師、以及國內本國籍之在學大學、碩、博士生,由 個人提出申請。
(二)雙邊合作型計畫:適用國內外教育或研究機構,由計畫 主持人以機構名義提案,依據作業要點所列之主題,申 請與本中心共同合作研究。
三、本專案作業要點請參附件,或至以下網頁參讀: https://portal.lttc.org.tw/lttc-grants/doc /app_essential.pdf
四、中心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 11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