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辦理。
2. 積分審查時間為 112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逾時不候,請遵守時間觀念,確保自身權益,地點:教育處 2 樓第 2 會議室,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