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處務公告【96831】。請各校負責輔導升學相關業務承辦人可至學管科領取。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協助九年級學生之家長深化對本縣 13 所高中、高職及五專學校之認識,以陪伴及輔導九年級學生審慎進行志願選填作業,請各校善用家長宣導單張。各校領取家長宣導張數分配: 1.九年級的學生數每人各一張。 2.發完後多的數量供九年級導師或輔導(學輔)處自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