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161257 號函辦理。
二、該會議共討論 10 個案例,共識如附件 2 。
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召開之第七次及第八次研討會,共提出 2 個案例之委員意見,該局修正同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