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2 月 1 日府教設字第 110240041 辦理。 二.本處為辦理查填 111 年度本縣所屬各級學校自有收入累計調查,前開函文因故未附調查表,補正措施如下:
1.本處業已於校務系統另開公務填報序號:6759 供學校查填。
2.未辦理調查者,請依公務填報完成調查事宜,若已於公務雲即時通送調查表者,無須填報。
3.另檢附 111 年度本縣所屬各級學校自有收入累計調查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