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21567 號函暨本府111 年 12 月 8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46342 號函辦理。
二、本案核正辦理動支中,為求撥付時效,請各校依第1期經費核撥一覽表掣據。
三、本案會計子目代號:CG1147。
四、檢附本縣辦理「111 學年度國中小原住民族語教學人員交通費」第 1 期核撥一覽表。
五、收款收據繳交情形: 111 學年度國中小原住民族語教學人員交通費(截至 12 月 14 日止)一覽表。
六、尚未繳交學校:
(一)國中:已全數繳交完畢,感謝配合。
(二)國小:明義國小、化仁國小、光復國小、新社國小、瑞北國小,以上國小合計 5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