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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檢送「​2023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初審推薦受理時間自​111年11月28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郵戳為憑),請踴躍推薦符合條件之學生參加遴選活動,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11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58840B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 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五、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六、初審受理時間及單位:

    (一)初審:

         1 、推薦時間:自 ​​11111 28 日起至 ​​11112 30 止。(郵戳為憑)

         2 、受理單位:

            ( 1 )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 ​​253 )

            ( 2 )國中組及國小組:本縣立吉安國中(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662號)黃懷萱主任收

七、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九、檢附「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相關連結:

  1. https://pea.ncyu.edu.tw/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053794180*670
公告時間: 2022-11-28 09:23:00
最後修改: 2022-12-29 08:16:55
點閱數: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