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1 月 1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18898 號函辦理。
二、各校申請補發代課鐘點費差額業已撥入各校,請以下學校於11 月 24 日(星期四)下班前繳交經費結報表,經費結報表格式詳如公文附件。
三、申請「110 學年度科技教育總體計畫-補發代課鐘點費差額」經費學校:光復國中、玉里國中、東里國中、國風國中、明義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