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11 年 3 月 10 日府教課字第 1110050220 號函諒達。
二、本案執行期程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貴校已逾成果報送期限,請於 7 日 內將成果報告掃描核章傳至信箱:shengchi3050@gmail.com
三、未交成果學校名單
平和國小、豐山國小、
和平國小、崇德國小、文蘭國小、萬榮國小
卓溪國小、古風國小、立山國小、西寶國小
瑞穗國中、林榮國小、舞鶴國小、靜浦國小
永豐國小、東里國小、吳江國小
銅蘭國小、卓楓國小、平和國中
東里國中
四、檢附執行成果報告範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