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 月 5 日府教課字第 1110003008 號函辦理。
二、本案執行期程為 110 年 11 月 1 日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請於 111 年 11 月 30 日前檢附成果報告電子檔(傳送至信箱 shengchi3050@gmail.com)及經費結報表(紙本)報府核銷,如有剩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
三、截至目前為止學校核銷情形如下:
(一)子一計畫-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
1 、已核銷:佳民國小、豐山國小。
2 、未核銷:宜昌國中(6 項計畫)、富里國中(2 項計畫)、吉安國小。
(二)子二計畫-充實口說英語教學設備
1 、已核銷:自強國中、月眉國小、中正國小、水璉國小、北昌國小、信義國小、嘉里國小、崙山國小、富北國中。
2 、未核銷:富源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