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1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110214660 號函辦理。
二、只有正式老師才能報名自然 2 或 4 學分班,請務必詳見附件報名資料。
三、 111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 (附件一),請以 A3 大小印出來,填寫人數,如無人參加填 0 人。如完全無薦送,請註明原因於薦送表空白處。
四、國小自然任教超過 5 年者適用於非學分加註(年資),加註資格、方式,請詳閱:教育部主管法規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 整合查詢: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五、自然科,教學年資五年以上,授課節數符合「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附表規定的老師,且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請直接申請加註,不用參加自然 2 或 4 學分班,詳見附件。
六、加註英語 28 學分班,需取得相當於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後,才可申請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詳見附件。
七、不論加註自然 2 或 4 學分班、 24 學分班,均需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得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
八、加註國小各領域專長,由各師培大學辦理,詳見附件。
九、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 24 學分以上報名資格均相同、無合格國小教師證不可報名本次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
十、不論是否有薦送,都要交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至教育處學管科。
十一、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
十二、公文附件檔案開啟,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 ODF 文件應用工具, 網址 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十三、公文上的需求及薦送表:核章處:縣市承辦人,請修正為學校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