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1 月 1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19063 號函理。
二、本案會計子目代號:CG1131。
三、本案計畫經費第1、2期合併核銷,執行期程為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並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貴校於112年8月11日(五)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2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
四、檢附「花蓮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直播共學計畫協同人員鐘點費」第1期核撥一覽表供參。
五、收款收據繳交情形:
(一)已繳交:源城國小、春日國小、玉里國中。
(二)未繳交:豐濱國小、豐濱國中、三民國中。
(三)收款收據請重送:永豐國小(請掣第 1 期經費 8,000 元整,第 2 期經費將於 112 年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