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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本縣「111年度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接種流感疫苗」補接種作業,請轉知貴校人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依據本府111年10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10209400號函辦理。
- 旨揭流感疫苗實施對象如下: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公費對象: 50歲以上民眾、高風險慢性病人、 BMI>=30 者、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重大傷病、罕病者等。
- 本府自購疫苗補助對象:非前開公費對象之本縣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
- 因配合疫苗撥發、調配及相關配套措施,符合「本府自購疫苗補助對象」且已登記造冊者,倘因故未於校園施打時接種,請於 11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向鄰近之「鄉鎮市衛生所」預約補接種流感疫苗,並攜帶補接種通知單、健保卡及身分證前往補接種,衛生所將依名冊進行施打。
- 另有關 50-64歲無慢性病高風險成人之學校教職員工(未造冊者),可於 11 月 1 日後至本縣流感疫苗合約院所施打(詳公告附件)。
- 請各校確實掌握已造冊人員施打情形,並於 12 月 1日前上傳所報名冊接種情形(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 6691 ),以利控管本府自購流感疫苗數量,如有賸餘數,將另案公告,接種至疫苗用罄為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公告時間: 2022-10-26 16:13:00
最後修改: 2022-10-26 1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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