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輔導團團員每週固定減授課 2 節,應為實際在校有授課教師(不含校長、儲備團員或其他在校無授課教師),請貴校審視名單,延長至9 月 22 日(四)下 18 點前將正確經費概算表寄至承辦人信箱(無需求亦請回覆),不再延期調查,逾時不候。
三、本案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學前署補助精進計畫經費支應,屆時分 2 期函請學校掣據。
四、因人員有變動,故檢附更新後名冊,並以此份名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