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公告】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府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推動國際學伴計畫」申請案,請貴校於111年8月18日前提出申請,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7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91451 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透過媒合國中小學生與國內外籍大學生(搭配我國大學生)進行視訊交流活動,提供偏遠地區學校學生英語多元學習機會,俾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外語及外國文化動機,以拓展其國際視野,並使外籍大學生深入了解臺灣在地文化。旨案每校最高申請新臺幣(以下同) 5 萬元整。
三、請貴校於 111 年 8 月 18 日前,將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學校同意書,寄(送)至教育處課程科承辦人,前揭資料電子檔案請併寄至 hide110@hlc.edu.tw 信箱,俾辦理旨案計畫初審事宜。
四、另為配合「2030 雙語政策」計畫之執行,本計畫將於 112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辦理。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將於 112 年前發布本計畫之轉型計畫,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仍以原計畫方式辦理。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伴計畫專案助理-姚小姐(電話: 02-33668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