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本縣辦理「111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到校訪視學校及行程表」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小組「110 年度環境教育線上評鑑暨到校訪視」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由本團派專家學者及輔導員到校協助盤點環教業務推展情形並提供具體建議。
三、訪視學校 10 所(定期 7 所,各校申請 3 所),訪視學校依之前順位表排定。
四、 11/2(三)保留 3 所,歡迎各校提出申請(請於 111 年 9 月 2 日前提出),將遴派委員及專家到校協助環教業務盤點與諮詢服務、雙向溝通交流與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