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填
???【催填】有關「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辦理111學年度法治教育宣導活動」一案,請以下國中儘速填報線上表單,俾利本府整合及排定期程,請查照。
※※尚未填報學校:
美崙國中、花崗國中、海星中學、慈濟附中
※※請同組別學校先行協調後填報表單,分組表詳見附件,感謝配合。
※※以下日期已有組別填報: 9/6 、 9/7 、 9/14 、 9/16 、 9/28 、 10/5 、 10/26
一、依據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11 年 7 月 5 日花院楓國字第 1110000770 號函辦理。
二、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擬於 111 學年度擴大投入法治宣導資源,於各國民中學辦理巡迴法治教育活動,並設計多種活動類型以資各校擇定辦理,厚植在校學生法律基礎意識,理解自身權利與義務,以降低觸法風險,並同步推廣國民法官法新制,使學生及老師均可瞭解重大司法改革議題。
三、該院進行活動類型如下,各校可擇定適合活動內容:
(一)校園法律專題暨廉政宣導:由該院或各校擇定主題後,由該院講座人員製作法治宣導資料至各校進行活動。
(二)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該院將製作用語簡化之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劇本及工具包供校方操作使用,活動內容為具體而微展現國民法官抽選及審理等程序,以實際參與方式使學生瞭解未來擔任國民法官之實況。(活動流程需時 1.5 小時)
(三)國民法官法專題推廣:由該院講座人員以專題宣導資料至各校進行推廣。
(四)司法空中面對面:本活動計劃申請方以班級為單位,可預先提出詢問題目,該院講座人員於活動期日以視訊方式與申請班級進行視訊雙向交流。
四、請同組別學校先行協調後填報線上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SsubSqjqPpboq9jr8 ),同組別同日辦理,一校為上午場、另一校為下午場,並請學校將旨揭活動規劃於 111 學年度行事曆中,得併同校內相關法治教育宣導活動,日期及場次經花蓮地方法院確認後另行通知。
五、旨揭活動請學校依「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六、檢附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函文影本及分組表各 1 份。
七、本案如有未竟事宜,請逕洽該院承辦人國民法官科羅科長,聯絡電話: 03-8225144 分機 213 ,電子郵件信箱: roseken@judicial.gov.tw 。